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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正党风的带头人——记湖北省蒲圻县水利局长毕德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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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16
第4版()
专栏:

端正党风的带头人
——记湖北省蒲圻县水利局长毕德茂
今年四十九岁的毕德茂,1957年从部队复员后调到湖北省蒲圻县水利部门工作,从临时工转为国家干部,从施工员升任水利局长。二十多年来,他踏遍蒲圻的山山水水,全县六千多处大小水利工程、水电设施,无处不凝结着他的心血和汗水,他为蒲圻的水利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他在担任局长以后,始终保持一身正气,廉洁奉公,不徇私情,坚持原则。
毕德茂担任局长不久,他处理的一件私事便使局里的干部、群众从心里佩服。他的儿子毕会民高中毕业后,被统一招到水利部门做临时工。1976年,上级分给水利局三个推荐上大学的指标,当时毕德茂下乡检查工作去了,局里其他领导为了解决毕德茂的生活困难,没有通过他就把毕会民报了上去。当儿子拿到华中工学院发来的录取通知书,高兴地跑到工地向父亲报喜时,老毕看了通知书反而皱眉了。他想,儿子上大学,一能把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二能分配工作,有“铁饭碗”,这当然是好事。可局里还有条件更好的青年职工,不推荐他们,而把自己的儿子送去上大学,这不仅会使别的青年失去上进心,也会使局领导的威信受到损害。他毫不犹豫地将儿子的通知书卡了,回到局里找有关同志研究,把名额换了别人。为了这件事,妻子和他吵架,儿子气得要和他“断绝关系”。但他最后还是做通了妻子和儿子的思想工作。毕会民在父亲的鼓励下,刻苦自学,1977年参加全国高考,被武汉冶金医专录取。
毕德茂这样做,并非新提拔局长的一时表现,以后他的兄弟、亲戚来找他的“关系”,请求帮忙办私事、安排工作,他都一律按原则办事,毫不含糊。1982年,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毕德茂的大哥家劳力多、田地少,想找弟弟在水利局谋点事做,没想到找几次碰几次壁。北渠管理处党支部书记王金山知道这事后,就自作主张把毕德茂的大哥安排在管理处做饭、喂猪、种菜。一次检查工作时,毕德茂在管理处碰到了大哥,便问:“你怎么在这里?”大哥不耐烦地说:“承王书记的照顾,你就不用管了。”毕德茂去管理处找到王金山,严肃地说:“局里还有一些职工子女在家待业,我们如能多安排一个职工子女,就可减少一位职工的困难。你是老同志,应该顾全大局,千万不要认为我的同胞兄弟就可以放宽原则。”毕德茂当场劝说王金山辞退了大哥。
毕德茂参加工作以来,一贯坚持原则,公私分明,从没向组织提过个人要求,更不利用职权贪占国家便宜。局里有几辆吉普车,他从未因私事随便用车,也规定家属子女不准动用公家车辆。过去,他的家属在农村时,他回家都是自己掏钱坐公共汽车。父亲去世,他回家料理完丧事,局里要派车去接他,他也坚决不肯,还是坐公共汽车回到机关。1982年的一天,毕德茂突然接到在江西工作的儿子发来的电报,说脑子患了重病,全家十分着急,妻子恨不能一步赶到江西,局里派了一辆小车,连夜把毕德茂夫妇送到儿子那里。第二天,毕德茂返回家后,按出租小车的价格,要付九十六元车费。司机说:“谁家有特殊情况都可以要车,你要出车费就出个油钱好了,哪里要得了这么多钱。”老毕说:“我这是私事用车,必须按价付车费。”他亲自去财务科付了钱。毕德茂从不接受别人的礼物,也不吃请。为了节约集体开支,有时上下级单位来个把客人,他就带回自己家里吃饭。凡是因公事需要他在食堂陪客吃饭,他都坚持交陪餐费,从不白吃。
毕德茂严以律己,有好事很少想到自己,心里总装着别人。1979年,局里新建了一栋平房,局党总支见老毕全家六口挤在两间阴暗潮湿的旧房子里,就分给他一套新房,他却让给了局里的老同志。1981年,局里又建起一座四层宿舍楼,老毕亲自主持分房。他召开职工大会,议出三条分房原则:一是老干部优先,二是知识分子优先,三是独生子女的家庭优先。按照这三个条件,工作做得很顺利,只是提到他自己时卡了壳。同志们说:“你也是局里的老干部,又是一把手,你不住,别人怎么好住呢?”他语重心长地说:“正因为我是局长,在房子不够分时,理应让其他同志先住。”他硬是把要分给自己的一套房间,让给一名独生子女的职工住。直到1983年第三次分房时,他家才搬进新居,但他还是没有按职务规定面积要房子。有的单位“建房容易分房难”,而水利局每次分房都很顺利,群众说:“就是因为这里的领导风格高。”
毕德茂就是这样凭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好思想、好作风,赢得了全局一千多名职工的信任。在他担任局长期间,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没有巧立名目滥发奖金,广大职工却积极献身四化建设,全局工作搞得生气勃勃,多次被评为省、地水利战线的先进单位。
罗明禄 曾祥平 马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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