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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举行宣判大会 分类处理反革命罪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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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6-22
第3版()
专栏:

  西安市举行宣判大会
分类处理反革命罪犯
西安市人民法院根据惩治反革命条例,将市人民检察署提起公诉的一批反革命罪犯按其罪恶大小分别判决,其中判处死刑的并经西北军政委员会主席批准后,于十二日举行宣判大会,执行枪决。到会的有各民族、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机关、学校代表五万余人。开会时,西安市和附近县、市有二十三万多人收听大会实况广播。
判决的反革命罪犯分五类:一、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有反革命首恶分子何受荪、李芝亭等一百二十二名;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有反革命罪犯史开明、祁介夫等二十一名;三、判处无期徒刑的有反革命罪犯樊仰山等十一名;四、判处不同刑期徒刑的有反革命罪犯张师民、唐永顺等一百六十六名;五、判决取保释放后予以管制的有反革命罪犯胡英杰、郜承级等一百零四名。会上,大会主席赵伯平在讲话中指出:镇压反革命运动,是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及各民族各界人民大家的事,是人民政府和广大人民全力合作才能做好的事。参加清理反革命案件工作的中国民主同盟代表成柏仁、民主人士代表陈雨皋等在讲话中说明: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坚决拥护人民政府对于这批反革命分子的判决,该杀的杀,该关的关,该放的放,完全体现了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最后市人民法院院长任扶中宣读判决书,该杀的立即押送刑场执行枪决,该关的立即押回监狱,该放的当场释放。
宣判后,许多市民写信给大会主席团表示拥护政府的公正判决。数百里外的长武、凤翔、邠县等县的工厂、学校、机关和人民群众,也纷纷打长途电话向大会主席团表示坚决拥护人民政府为民除害的正义判决,并向人民政府公安人员致敬。
在市人民法院判决前,西安市市、区两级清理反革命案件委员会的一千六百多委员,曾分别协助市人民检察署搜集、分析这批反革命分子的罪证,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他们深入群众调查,征询人民群众的意见,收集和审核各反革命罪犯的罪证,并开会讨论具体处理办法。经过一系列的缜密调查,反复讨论,最后才由市人民检察机关将一切罪犯的罪证以及处理意见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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