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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了“金三角” 不忘穷山区 广东以优惠政策扶持山区振兴经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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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18
第1版()
专栏:

富了“金三角” 不忘穷山区
广东以优惠政策扶持山区振兴经济
据新华社广州12月17日电 (记者雷仲予、黄扬略)珠江三角洲地区在改革与开放中先富起来而获得国内外赞誉的时候,中共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人没有忘记还有半个省的比较贫困落后的山区。他们正积极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帮助山区增强内部活力,加快振兴山区经济的步伐,努力缩短山区与珠江三角洲地区日益拉开的差距。
广东省山区县面积占全省一半以上,耕地和人口占全省百分之三十多,拥有全省90%以上的矿产资源、林业资源和水电资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广东山区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绝大多数农民解决了过去长期未能解决的温饱问题。但是,由于山区底子薄,条件差,起步慢,整个山区经济跟珠江三角洲和其他沿海平原地区相比,差距仍然很大。从1979年到1984年的六年中,珠江三角洲十六个县(市)的工农业总产值增长128.1%,而山区比较贫困的四十七个县只增长41.1%,工农业总产值只占全省的16.8%;大部分山区县财政收不抵支。目前,山区仍有10%左右的群众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如何帮助山区人民治山致富,加快经济发展,已经成了省委、省政府议事日程中一个紧迫的课题。
今年10月份,广东省委书记林若带着这个问题,深入粤东北十个山区县进行调查研究,检查有关山区政策的落实情况,与山区干部群众共商致富大计。去年11月,广东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加速发展山区经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对山区订出了十三条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帮助山区改革林业管理体制,落实自留山和责任山政策,发展林业生产;积极发展小矿业、小水电和交通运输业;鼓励外地企业和外商到山区投资,开发山区;切实减轻山区农民负担等。这些政策和措施在不少山区县产生了积极的效果,山区经济有了新的发展。但是,林若在调查中发现,从去年以来,有些山区县看到珠江三角洲等沿海平原地区搞活经济先富起来,心里着急,想走捷径,得近利,动摇了治山致富的信心。他们不顾山区的现实条件,丢下大片山地不去开发经营,热衷于搞“洋货”生意,结果有的吃了亏,有的负债累累。
中共广东省委为此召开了常委会议,听取了这次山区调查情况的汇报,对如何帮助山区加快经济发展的问题进行了讨论,责成省直有关部门根据山区的现状和问题,进一步采取扶持措施,帮助山区振兴经济。
11月下旬,广东省委、省政府在韶关市召开了山区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经验,进一步端正了山区工作的指导思想。广东省委、省政府最近又制订了《进一步加速发展山区经济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决定,在“七·五”期间增加对山区资金的投放,支持山区的经济和文化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给予山区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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