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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检察院积极办理经济犯罪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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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18
第4版()
专栏:

三明市检察院积极办理经济犯罪案
本报讯 记者熊永年报道: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中,认法不认人,不畏权势,敢于碰硬。今年1至11月,全市立案侦查各类经济案件八十件,其中大要案三十七件,办案质量明显提高。
在打击经济犯罪的斗争中,三明市委决心很大,约法三章:一、各级党委主要领导成员要亲自抓大要案;有大要案未得到认真查处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二、大要案不管涉及谁,都要坚决、彻底查处,不准敷衍、袒护。三、对知情揭发者打击报复的,严肃处理。在市委的领导和支持下,今年上半年,市检察院排除干扰和阻力,依法逮捕了犯有受贿罪的原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李荣贵和犯有投机倒把罪的两个市级领导干部的子女。
三明市检察院与市纪委密切配合,发现大要案线索,检察院派人协同纪委调查,然后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三明化工机械厂原基建行政科科长李久盛等贪污、受贿一万三千元,群众早有检举,因该厂厂长千方百计包庇,多次调查均无结果。去年,市纪委牵头组成调查组,市检察院派人参加。厂长公开抵制调查,给李犯通风报信,还在会上讲:“如果查不出问题,就叫调查组进得来,出不去。”纪委与检察院都认为要查清此案,必须先搬掉“绊脚石”。厂长被责令停职检查,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结果,李犯被判徒刑五年。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坚决支持下级检察院碰硬。明溪县原计委主任阙加传倒卖木材牟利五千六百多元。县检察院冲破重重阻力,查清案情,依法起诉。但阙犯却被宣判无罪。市检察院坚决支持县检察院抗诉,并向市委和市人大常委汇报,据理力争,冲破保护层,使此案得到严肃处理,最近由市中级法院以投机倒把罪对阙犯改判有期徒刑二年。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领导注意亲自办案。郭淑玉贪污十五万六千元特大案件,阻力很大,市检察院正副检察长三人亲自参战,哪里有阻力,领导就出现在哪里,带领干警冲破层层关系网和保护层,查清案情,将案犯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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