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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18
第4版()
专栏:

发生在宾馆的盗窃案
新华社记者 邹爱国 本报记者 吴恒权
1985年7月15日下午,酷热的北京刚刚下了一场暴雨。一辆漂亮的出租汽车,在长安街的不尽车流里急速向东行驶。车里坐着一个二十多岁的高个子青年,一身挺括的浅色西装,系着一条深色领带,一副太阳镜盖住了三分之一面庞,俨然是一个日本客人的模样。
小轿车在建国门外的京伦饭店门前停下了。服务员迎上去打开车门。青年人钻出车,昂头径直走向大厅的服务台,用流畅的日语对服务员说:“请给我1218号房间的钥匙。”服务员毫不迟疑地把钥匙递给了这个举止潇洒的“外宾”。二十分钟后,这个青年人提着一只皮箱走出饭店,招手要了一辆出租汽车扬长而去。
第二天晚间,又是这个青年人,穿着一身藏青色西服,乘坐出租汽车来到燕京饭店。在三楼,他用英语向服务员要了一间客房的钥匙。十多分钟后,他提了一个皮箱大摇大摆地走下楼去。
7月18日,他又混进了建国饭店……
紧随着这个青年的足迹,一份份案情报告送到了公安部门:
——京伦饭店一日本客人被盗,失物有五十多件,其中有日元二万二千元,外汇券二千五百元和四十万日元的旅行支票,以及护照、飞机票、通行许可证、西服、皮鞋等;
——北京饭店一法国客人被盗,失物有港币六万三千多元,照相机一部,变焦镜头一个,手表一块;
——燕京饭店一澳大利亚客人的港币二千多元,两个存折以及银行支票、照相机、录音机、计算器被盗;
——民族饭店一香港旅客的三千五百元港币,一部录音机、一套西服被盗……
首都的大饭店接二连三地发生这样的盗窃案,立即引起了公安机关的严密注视。
1985年7月22日,那个穿梭般奔走于北京一些大饭店、大宾馆的青年人,乘火车回到古城西安。他躺在床上,嘴里叼着高级香烟,回想起在北京的“收获”,得意地吐出一串串烟圈。在北京,他几乎转遍了各大饭店、宾馆,还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争到一个日语系三年级旁听生的位置……
但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在他回到西安的第二天,西安市的公安人员就出现在他的面前。“段小华,你被拘留了!”一副锃亮的手铐铐住了他罪恶的双手,刚才还洋洋自得的段小华顿时瘫倒在地。
是啊!应当让段小华一类犯罪分子知道,他们把罪恶之手伸向来华的外国朋友、旅游者、商人,想“发洋财”,是决然逃不过人民的法网的。公安机关有办法、有能力对付他们!中国的公安部门有责任保护一切来华旅游者、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段小华的犯罪活动严重败坏中国人的声誉,他必将在法律面前受到严厉制裁。
二十五岁的段小华,出生在一个干部家庭,父亲是1947年入党的老干部,母亲是建筑设计工程师。段小华原来是西安胜利饭店的服务员,因他自学了日语,1983年3月被借到中国青年旅行社陕西分社当导游员。1983年10月至1985年8月,他停薪留职,到西安矿业学院日语专修科学习。
在审讯中,段小华供认:从1981年1月至1985年7月,他先后在西安胜利饭店、临潼县华清池宾馆、陕西宾馆、人民大厦作案十七起,在首都的北京饭店、民族饭店、燕京饭店、长城饭店、建国饭店、新桥饭店、和平宾馆、京伦饭店作案十四起,总共盗窃外国客人、港澳同胞一千八百美元,二千西德马克,五十七万二千日元,六万九千二百元港币,八千一百元外汇券,一百八十元人民币,总共折合人民币四万七千一百元。此外,他还盗窃收录机、照相机、变焦镜头、计算器、手表、电子钟、西服、衬衣、领带、护照、旅行支票等一百余件,看了这张行窃清单,一位老公安也不禁吃惊地说:“触目惊心,令人发指!”
很多和段小华有过接触的人,说他聪明能干,赶上了好时候,满可以干出一番事业。可是谁又能料到他却坠入罪恶的深渊,成了人民的罪人。
被捕之后,段小华也曾想避重就轻,尽可能隐瞒住自己的罪恶活动。但是,办案的公安人员太熟悉犯罪分子的心理了。精心设计、步步深入的审讯,周密细致的侦查,把段小华企图隐瞒抵赖罪行的幻梦撕得粉碎。防线崩溃了,段小华不得不低头认罪。
在预审的终结阶段,段小华写出了一份《我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自白:
“打扮入时的‘现代派’青年使我羡慕不已,我梦幻般地为自己设计着未来的蓝图。我想出国,没有外币,一种罪恶的、可怕的念头萌生了……。”
“钱,钱,钱!使我狂喜!拿到别人的钱,我忘掉了一切,什么法律,什么纪律,全都抛到九霄云外。”
“有时我也想过,再不偷了,最后一次,最后一次!但是一种强烈的贪得无厌、欲壑难填的丑恶心理又牢牢地占据了我的心,使我不能自拔……”
对金钱的追求,对西方生活的向往,使段小华这个在红旗下长大的青年,变成了一个利令智昏、铤而走险的罪犯。段小华的供词令人深思。
“我害了小华!”段小华的母亲对段小华的被捕曾发出了这样的叹息。这个建筑设计工程师、共产党员,在四年多的时间里,对儿子的犯罪行径竟毫无觉察。四年多来,段小华将窃来的物品拿回家中,并用赃款买了彩色电视机、收录机,她从不向儿子深追钱的来历。段小华将盗来的外币换成二千元人民币存入银行,她竟替段小华保管存折。1983年,段小华曾因盗窃外宾财物嫌疑被西安市公安局传讯,段小华的父亲气得举棍就打。段小华的母亲急忙上前劝说:“你只见他进公安局,不看他那么聪明。他一人懂三种外语,你哪个儿子能比得上他?你还打他?”家庭的溺爱,使段小华变成了一个畸形儿。
段小华行窃,害了自己,也害了一批意志薄弱、目无法纪观念的亲属。他在陕西电视台任技术员的二哥段雅安,第一次得知弟弟行窃时,怒不可遏地揍了他一记耳光。可是,在段小华的哀求下,段雅安竟徇情枉法,帮助弟弟耍弄手腕,欺骗公安机关。后来他还窝藏段小华的赃物,堕落成为同案犯。
段小华的大哥段雅佳是北京某单位干部。段小华窜到北京作案,就以他家为据点,窃得的赃款、赃物都藏在他家中。他也曾问过段小华:“哪来这么多东西?”段小华说了声“外宾送的”,他便相信了。后来段小华送他一些赃物,用赃款给他买了电视机,他都欣然接受。今年7月,当他得知段小华因犯盗窃罪被捕后,他不仅不向组织交出段小华的赃物,反而撬开段小华存放赃物的皮箱,从中偷出二百八十元人民币和二百元外汇券,以及计算器、打火机等物品。
四年多来,段小华仅凭一身西服和一口比较流利的外语,便能畅通无阻地来往西安、北京的一些大宾馆、大饭店,多次行窃得手。
宾馆、饭店制度松弛、管理不力,某些人崇洋媚外思想作祟,为段小华行窃打开了方便之门。
1985年4月16日,段小华在西安人民大厦偷了一个喝醉酒的外国客人的六百二十元外汇券和三十万日元。他能进入人民大厦行窃靠的是宾馆一个服务员私自给他的出入证。
1985年5月7日,他到北京饭店西部四楼行窃,正在发愁找不到门路时,忽然看到服务台无人值班,便偷拿了客房的钥匙,入室盗窃相机、手表等物。当他提着赃物出门时,服务台依然无人,原来服务员都离开岗位扎堆聊天去了。
从段小华的三十一起行窃案看,利用在饭店当服务员和日语导游员之便作案的有十一起;扮成外国人,乘出租汽车混入宾馆、饭店作案,或用日语、英语向服务员索要客房钥匙行窃的九起;利用宾馆、饭店服务台无人值班窃取客房钥匙或乘服务员打扫卫生未锁房门时作案的有十一起。
段小华锒铛入狱,给许多饭店、宾馆敲了警钟。北京一饭店的负责人说:“我们以衣帽取人,警惕性不高,服务员责任心不强,给犯罪分子作案以可乘之机,使外宾遭受了损失,令人痛心!”西安一宾馆的负责人说:“段小华钻了我们管理上有漏洞的空子,教训是深刻的。”
教训确实是深刻的。那些正在认真选择人生道路的青年,那些望子成才的父母,那些宾馆饭店以及其它行业的领导,难道不应该从段小华一案中汲取应有的教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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