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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继续查处残害女教师一案 徇私枉法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立案追究黔西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家兴等的刑事责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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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19
第1版()
专栏:

贵州继续查处残害女教师一案
徇私枉法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立案追究黔西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家兴等的刑事责任
本报贵阳12月15日电 记者贺广华报道:经贵州省委省政府同意,贵州省毕节地委和行署今天宣布,严肃处理黔西县滕勇等三罪犯侮辱残害女教师袁桂芬一案中的徇私枉法、包庇纵容、制造假证者。
原办案主要负责人、黔西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家兴,罪犯滕勇之父、原黔西县政协副主席滕居位,分别被开除党籍、撤销及罢免职务;鉴于周家兴,以及原办案人员、民警毛礼信枉法办案,触犯刑律,已交毕节地区检察分院立案侦察,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毕节地区领导意见,黔西县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对提供假证的县医院医生张秀林,参与制造假证的县粮食局营业员龙华芳、县公安局出纳员龙华芬、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副科长龙庆芳,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撤销龙庆芳的副科长及检察员职务,并将她与龙华芬调离政法部门另行安排。
黔西县公安局领导班子软弱涣散,少数干警思想、作风严重不纯,群众意见很大。根据中纪委、公安部和贵州省的意见,毕节地区开始着手对县公安局领导班子进行整顿。
今年9月“滕案”公开报道后,引起全国人大常委及各界群众的关注。中纪委、公安部和贵州省委、省纪委非常重视,组成联合调查组,就第一次处理“滕案”中存在的严重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调查结果证实,主犯滕勇父母串通亲友及办案人员、制造假证、包庇纵容以及办案人员徇私枉法是其中的根本原因。
(滕勇、苏雄、兰友章三罪犯从行驶的汽车上甩绳子套伤女教师袁桂芬一案,发生于今年6月18日,有关报道分别见本报9月5日三版、6日和8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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