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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富贵学法以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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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20
第1版()
专栏:凡人新事

张富贵学法以后
今年10月,山东省商河县李兵马村青年农民张富贵,把五百余元财产费,送还给了已经改嫁三年的伯母张陈氏。事情传出后,乡亲们称赞说:这多亏普及了法律常识啊!
三年前,张富贵的伯母因老伴病故,改了嫁。那时,张大娘要带走家中的财产,这事被她的近门得知后,错误地认为改嫁辱没了门风,再带走财产,岂不丢尽了张家门的脸。于是,他们只准张大娘带走了铺盖,阻拦下了其它财产。当时的张大娘没有心绪去争执,事情就撂下了。今年7月,村里办起了法制夜校,向农民普及、宣传法律常识,张富贵参加了学习,当他学习了《继承法》后,认识到:伯母是伯父遗留财产的第一继承人,改嫁理应带走她家中财产;当时拦下不让带走,违背了财产继承法规。在村党支部的支持下,张富贵做通了家族中有关成员的思想工作,把拦下的财产折成款,送还给伯母。
山东省商河县委宣传部 燕法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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