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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全面整顿的决定 工交财贸农林基建等系统企业整顿工作已完成 五万个预算内国营企业中,百分之九十六的企业验收合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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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21
第2版()
专栏: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全面整顿的决定
工交财贸农林基建等系统企业整顿工作已完成
五万个预算内国营企业中,百分之九十六的企业验收合格
本报讯 记者董焕亮报道:12月20日,国家经委副主任、全国企业整顿领导小组组长袁宝华在国务院各部门企业整顿工作会议上宣布,经过四年的努力,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全面整顿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到今年11月底,列入全国企业整顿规划的五万个预算内国营企业中,已有96.12%的企业验收合格,规划外的其他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整顿工作也已基本完成。企业整顿工作的开展,促进了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1982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根据这一重要决定,在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国工交、财贸、农林、建筑及其他系统的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全面整顿工作,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企业领导班子按照干部“四化”要求,实现了新老交替。一大批政治素质好、具有开拓精神、懂业务技术的中青年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据对二千九百个大中型骨干企业调查,领导班子中新选拔的干部占90%;党政干部中五十岁以下的中青年干部占8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成员占74%。目前,全国已有两万六千个企业进行了厂长负责制的试点,加强了生产经营指挥力量。
——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不断完善。全国各系统的企业,在学习、推广首钢经验的基础上,普遍建立健全了责、权、利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不少企业把长期、短期的经营目标通过经济责任制层层落实,使目标管理收到效果。
——整顿劳动组织,提高了劳动定额水平。据十一个省、市、部门统计,企业的劳动定额水平普遍提高5%—16%。四年来,工交、建筑、商业企业共撤出和安置富余人员三百万人。
——职工队伍的政治、文化、技术素质有所提高。通过贯彻《职工守则》、《职工奖惩条例》,多数企业的劳动纪律状况有所改善。据十七个省、市、自治区统计,中青年职工文化补课、技术补课的合格率都已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职工专业技术培训面达到50%—70%。
各系统的企业经过整顿,实现了从单纯生产型到生产经营型的转变,经济效益普遍得到提高。今年1至11月与1982年同期相比,全国工业总产值增长了33.6%,实现利润和上缴利税分别增长了18.5%,国营工业企业的亏损面降低15.5%。商业企业1984年与1982年相比,实现利润和上缴利税分别增长20.1%、10.8%,亏损面减少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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