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阅读
  • 0回复

天津表彰“重合同、守信誉”企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21
第2版()
专栏:

天津表彰“重合同、守信誉”企业
本报讯 最近,天津市一百零四个企业被市政府命名为首批“重合同、守信誉”的先进单位,这是今年全市开展经济法制和社会主义经济交往中精神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这些企业的共同特点是:都能严格遵守合同,履约率均达到百分之百;普遍重视法制教育和经济法规的学习,有较强的法制观念;都能把“用户至上、信誉第一”当作企业的生命,坚持良好的社会主义经营作风。 (阎晶昌)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