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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增设中专层次 各地先行试点逐步开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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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21
第3版()
专栏:

自学考试增设中专层次 各地先行试点逐步开展
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 我国的自学考试制度除高等教育外,现在又增加了中等专业教育的层次。目前,全国已有十四个省、市开展了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的试点。
国家教育委员会日前发出《关于开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说,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样,是国家学历考试,是以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教育形式,它是自学考试制度的一个重要层次,同时也是我国中等专业教育的组成部分。这一工作的开展,对于加速中级专业人才的培养,合理调整高、中级专业人才比例有着重要的意义。
《通知》指出,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应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选择条件比较好的地、市和专业先进行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通知》说,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必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领导机构,可以与本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结合起来,成立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也可以单独成立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抄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通知》强调各地拟定的开考专业的考试计划须报请批准后再向社会公布。考试命题、组织考试、评卷登分、考籍管理、证书颁发等工作,必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的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组织进行。其他部门和单位不能自行组织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和评卷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考场要严密组织。对违纪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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