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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干部提留过多有意见竟遭捆绑拘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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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21
第4版()
专栏:来信

我对干部提留过多有意见竟遭捆绑拘留
1981年夏天,省里文件规定:对生产大队干部的提留,采取提钱不提粮的办法;分了包产地的生产大队,定工干部每人常年补贴不超过二百元。可是我大队四个定工干部每人却要补贴三百元钱、五百斤粮。而他们对生产很少过问。大队支部书记贩牛、贩马、烧窑,大队会计做瓦。据此,我向他们提出了补贴过多的意见。以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张治轩为首的四个大队干部不仅不接受,反而将我送到公社。公社党委副书记马明善等人要我认错、写交待,在广播里为大队干部“挽回影响”。我被扣留在公社一天一夜。我回家后,张治轩弟兄三家十多人围着我家辱骂,吓得我一家人不敢出门。
从夏季到秋季,大队干部的补贴我没少交,想平平安安的算了。谁知到了11月5日,我又被送进公社办的“法纪学习班”,让我“深刻认识夏季‘出风头’的错误”,还要当面给大队干部赔礼认错。我拒绝了,又被关了起来。关了四天后,我到县里上访,县里谁也不愿过问。我无奈,去地区、到省里反映此事。省、地有关部门发公函到蒙城,要他们“严肃查处,上报结果”。1982年元月11日,当我上访回来的第二天,公社领导马明善、刘书香、大队全体干部及公社民兵即来抓我。马明善把我捆起来,绳子紧了又紧,还亮出拘留证说:“不服!公社捆人的绳多……”将我捆绑着在公社“示众”,后送到县城。我在拘留所过的春节,还被罚款三十元。这些社、队干部敢于这样对待我,是因为有管辖我们区的县委副书记的支持。
我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坚信党的政策,所以我一再上访。除已在去年底给你报写过两封信外,这是第三封信了。我认为,事情迟早会得到公正的处理,我们党决不会任他们胡闹下去的。安徽蒙城县移
村乡白果村 张学沛
198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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