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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县整党同经济大检查结合 领导带动机关,机关带动基层,全县被挪借的五百多万元公款,三个月内基本还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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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26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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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县整党同经济大检查结合
领导带动机关,机关带动基层,全县被挪借的五百多万元公款,三个月内基本还清
本报讯 记者龚达发报道:湖北省洪湖县把整党同经济大检查结合在一起,解决了一批长期没有解决的干部挪借公款等问题。
今年初,洪湖县在纠正新的不正之风时发现,党风不正的问题在经济上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县委决定把财经纪律、财务管理、资金去向、经济效益等经济大检查作为整党的重要内容。几个月来,县委狠狠抓住经济大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一个一个加以解决。先后解决了党政机关经商、干部拿“红包”、得重奖等问题。二十二名县级干部退出“红包”一千八百五十三元,八百一十名科局级干部、党员退出不应该得的“奖金”六万多元。
7月中旬,县委发现部分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挪借公款数额高达五百六十多万元,涉及两万多人,欠款五百元以上的就有一千八百四十八人。干部挪借公款长期不还,致使不少企业经济拮据,难以为继。县委抓住这个问题,深入进行党性和法纪教育,同时确定,整党结束的单位不还清公款不发整党合格证书;还未开始整党的单位,要把偿还公款作为突破口,未整先改。县委、县政府有三名领导成员在基层工作时曾借款八百多元,首先带头还清了欠款。县直机关三百一十一名欠公款的党员,很快有二百九十二名还清了全部借款。领导带动机关,机关带动基层。全县被挪借的五百六十多万元公款,不到三个月就基本还清,其中不少还是五六十年代的“陈年旧帐”。
国务院通知开展税收、财务大检查以后,他们以整党精神抓经济检查,全县共查出偷漏税款一百零二万元。县委抓住一些化大公为小公、局部损害全体、地方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的典型事例,进行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不依法纳税是党风不正、党性不纯的表现。经济检查为整党提出了具体要求,整党为经济检查提供了思想上、组织上的保证。全县税收、财务大检查做到了边检查、边处理、边入库、边整改,目前已有82%以上的偷漏税款上交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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