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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查处一起“以贷谋私”大案 工商银行北流县支行行长支振铎等人被依法逮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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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27
第4版()
专栏:

广西查处一起“以贷谋私”大案
工商银行北流县支行行长支振铎等人被依法逮捕
本报讯 工商银行广西北流县支行行长支振铎、工会主席罗予丰以贷款谋私利,触犯刑律,最近被公安机关逮捕,其他有关责任者被收容审查。
去年9月以来,北流支行领导利用掌管金融的权力,乱批乱用银行贷款,除了贷给党政机关及本行经商款一百多万元之外,还与广东海康民用轧钢厂订立了所谓购销合同和投资合约,通过支行成立的银燕贸易公司,先后从信托部、信用部贷款六笔共四百一十一点六万元,分多次汇往海康民用轧钢厂。在这些汇款中,除一笔有合同手续、按期偿还外,其余几笔既无偿还保证,又无对方信贷手续,给国家造成百万元左右的损失。
北流支行领导以贷谋私的手法是恶劣的。在他们去年11月寄出汇款后,共收到对方寄来的“利润”十五万元(这些钱实际上全是银行贷款),支行私分九万八千五百元,在整个贷款过程中支振铎得万元以上。特别恶劣的是,在中纪委发出《关于坚决纠正新的不正之风、禁止党政机关经商》的文件之后,支振铎等人仍继续给海康民用轧钢厂汇去三笔共一百九十万元的款。为了隐瞒以贷谋私的真相,他们伪造了二十五个假贷款户另行立帐,并将分剩的五万一千五百元提出现金,长期存放在总务人员手中。          (胡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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