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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增长财政收入 促进经济协调发展 我形成多层次多环节税制体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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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28
第1版()
专栏:

稳定增长财政收入 促进经济协调发展
我形成多层次多环节税制体系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田川)“六五”期间,随着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的进行,我国工商税收制度打破了单一税制的局面,一个适应我国多种经济结构、多种经营方式和多种经济成份的多层次、多环节的税制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税收作为强有力的经济杠杆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1983年,我国开始对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的第一步改革,以解决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弊端,开始以税收的形式确立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去年,又在利改税第一步的基础上,进行了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同时对工商税制也进行了改革,打破了已不再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的单一税制局面,确立了国营企业所得税、调节税、产品税、营业税、资源税、增值税、盐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各种作用不同的税种。这些税种有的是对收入额征税,有的是对所得额征税,有的是对级差收入征税。另外,还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准备恢复和建立一些地方税种。现在,不同层次、作用各异的税种有二十二个,初步形成了工商税制的新格局。 日趋合理的工商税收制度的建立,不仅为我国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奠定了基础,而且在更广泛的经济领域里发挥着杠杆作用。国家利用税收杠杆,通过制定不同的征税办法和设计不同的税率调节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和产品之间的利润水平,以此来促进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限制滞销的长线产品的生产,鼓励短线产品的生产。近几年,国家利用税收这个经济杠杆,相继调整了市场紧缺的水泥、玻璃、肥皂、布面胶鞋、炼乳、奶粉和火柴、洗衣粉等产品的税率,调动了企业生产这些产品的积极性,促进了这些产品的生产。另外,为了合理利用和节约能源,减少烧油,鼓励烧煤,经国务院批准,于1982年在全国开征了烧油特别税,用提高烧油企业税收负担的办法来限制烧油,促使了企业用烧煤逐步代替烧油,使能源使用结构更加合理,提高了能源利用的综合效益。今年,国家为配合国营企业工资制度的改革,控制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暂行办法》、《国营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等经济法规,对合理调节消费基金的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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