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咄咄怪事 党委副书记抢占教授住房 批评教育近一年置之不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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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03
第3版()
专栏:记者来信

  咄咄怪事
  党委副书记抢占教授住房
  批评教育近一年置之不理
记者最近在四川泸州采访,听到泸州教育学院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赵威抢占分给老教授住房的一起怪事。此事已经延续近一年了,虽经多方工作,赵威硬是顶着不搬出来。
泸州教育学院于1984年在市内建了一幢楼房,其中有九十三、八十一和七十四平方米三种规格的住房。为了公平合理地分房,该院专门成立了一个分房小组,赵威也是成员之一。分房小组确定了按资历、职务、工龄等条件分房的原则,最后三榜公布。在分房小组初评时,赵威看到把他的名字排在八十一平方米这一档,想到自己行将离休,心中甚为不满。因此,第一榜张榜前夕,他以院领导的名义,从看房人手中骗取钥匙,连夜将家具搬进确定分给老教授胡宇担的九十三平方米的那一套。
此事,引起学院教职员工的愤慨。分房小组限他三天之内搬出,否则处以罚款和取消分房资格。可是,赵威置之不理。学院和市委宣传部领导前去劝说,他或闭门拒客,或强词夺理,不听劝告。学院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对他加扣房租,他不但不搬,反而有恃无恐地说什么象“文化大革命”时一样,以后被扣的款会如数向他奉还。泸州市委几位书记、部长,以及学院领导、老干部先后同他谈话,批评他的错误,劝他尽早搬出来,向群众作检讨,以挽回影响,不要给党抹黑。然而,赵威仍然无动于衷,说什么他要给党“抹黑”,也就“抹这一次了”。
赵威自抢占房子以来,党费不交,整党不参加。在学院一再催促下,他才到学院作了不到二十分钟、主要为自己评功摆好的“对照检查”,对抢占住房一事只字不提。他一念完讲稿,就推说有病走了,连党员的评议意见也不听。
广大干部群众实在难以理解:党的组织纪律对赵威这样的党员难道就不适用?能让赵威为所欲为吗?赵威占房的问题如何了结,人们拭目以待。
本报记者 罗茂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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