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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惠民县公证处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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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04
第4版()
专栏:

  在惠民县公证处里
在山东省惠民县城一间十二平方米的陋室里,经常人来客往,很是热闹。这就是惠民县公证处。这个公证处是1981年4月建立的,有五名公证员。
公证处刚建立时,不仅群众不了解他们是干什么的,他们自己对这项工作也很陌生。于是,他们就首先学法,武装自己。他们认真学习了宪法、民事诉讼法(试行)、经济合同法、公证暂行条例、公证基本知识等,还结合实际工作学习党的有关经济政策。
五位公证员先后对造纸厂等三十二个县直企业和大年陈乡等十四个乡镇企业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这些企业1983年资金周转率平均为一百零五天,其中有的超过二百天;签订经济合同九千九百件,基本符合经济合同法的只有二百九十件,履约率很低,发生纠纷达一百五十四起。所以会出现这些情况,就是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不学法、不懂法,不注意掌握市场信息,草率签订合同,任意撕毁合同。
针对这些情况,五位公证员主动送法上门,为企业当好参谋。结合工作,组织厂长、经理、主任和生产、供销业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在签定合同的程序和格式、内容上,作具体指导;还先后为四十二个企业的一百八十四名业务员办理了厂长、经理委托书;根据企业的申请,为厂矿企业办理各类合同公证一千五百三十二件。这个县的公证工作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也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晓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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