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1阅读
  • 0回复

家藏国宝献国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04
第8版()
专栏:访问记

  家藏国宝献国家
  本报记者 孟西安
金秋十月,陕西省博物馆东展厅里,清末画家刘晖的书画作品和藏品一百九十余件,吸引了广大观众。一幅幅山水画和书法条幅,笔墨传神;一方方篆刻印章和七本印谱中的一千二百多方拓印,刀法不凡;李育画册页、汪廷孺画册页,康有为、贺瑞麟、曾国藩等人的书联等,均属国家一、二级文物;其他如各种折扇、团扇、原碑早毁的汉唐北魏墓志拓片也都很珍贵,其中长达五米多的隋唐《观佛三昧经》一件,经专家估量,价值数万元。展出的这些书画作品和文物藏品,仅是刘昌、刘凤云兄妹捐献给国家的一千九百余件文物的一小部分。
这些藏品和文物,是刘家兄妹的“传家宝”。刘昌今年六十五岁,共产党员,是解放军总参谋部通讯部离休干部;妹妹刘凤云五十九岁,是西安市五柳巷小学退休教师。祖父刘晖是清末举人和著名书画家、收藏家,从二十多岁起就开始收藏自己的作品和流入民间的文物。祖父谢世之后,这些藏品由母亲珍藏,虽经历次兵燹、浩劫和移居,全家守口如瓶,严加保护,使这批家珍国宝得以幸存。1982年底,刘昌从部队离休以后,回家与刘凤云商议,决定将这批珍存近百年的家宝,全部无偿地捐献给省博物馆。消息传出,有人前来“规劝”:“这些东西都是宝呀,留下来卖钱,可享用不尽呀!”“现在遇见出土文物,抢都抢不到手,有几个人上交的,你们可别那么傻!”刘昌说:“这些虽然是我们的传家宝,但它属于祖国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应当交给国家。它不是商品,我们不能拿去卖钱!”上交文物藏品的头天晚上,刘凤云把九个孩子叫到跟前,向他们晓以大义。有的孩子提出,每人留一件藏品作纪念。刘凤云不同意:“家存不如国藏。交给你们,我不放心。这些全部交给国家,就算咱们家给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份献礼吧!”陕西省博物馆赞扬了刘家兄妹的爱国热忱,并按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他们一定的物质奖励。博物馆经过认真的鉴定整理,使这批珍品中的一部分开始与广大群众见面了。(附图片)
  刘家兄妹捐赠的文物:扇面(清)刘晖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