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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习惯 知识结构 思想观念 要来个根本转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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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06
第4版()
专栏:

普及法律常识的重点对象之一是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使干部真正学到法律常识,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比如脱产学习等)。那种高喊干部学法很重要,实际上不积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以保证的作风,要坚决克服。中共中央高级党校为了使在校的高、中级领导干部学到法律知识,专门设立法学教研室,开设法学课,系统地向学员们讲解法律知识,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这里刊登的几篇文章,就是中央党校培训部的学员在学法中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所写的体会。——编者
  认识习惯 知识结构 思想观念
  要来个根本转变
  原江苏省镇江市委办公室主任 吴树南
完备法制,依法办事,已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大趋势。对一名领导干部来说,要适应这一趋势,就要从认识和习惯、知识结构、思想观念三方面来一个根本转变。
认识和习惯为什么要来个根本转变呢?长期以来,我们养成了按政策办事的习惯,上级的政策性文件下来,学习领会,雷厉风行。而一个法律文件下来,往往浏览一下,甚至看个标题就束之高阁。其原因同我们认识上的偏差有关。政策固然重要,但毕竟不同于法律。法律具有强制性、稳定性和适用范围上的广泛性,有着政策无法代替的作用。现在,越来越多的经济关系要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光有政策的指导已经不够了,还要运用法律进行调整。
知识结构为什么要来个根本转变呢?过去在工作中,自己往往对政治、经济方面的情况了解得比较主动,而对法制方面的情况就缺乏了解。学法后,我感到要做好工作,还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作为党政干部,不仅要了解一般法学理论和法律原则,还要尽可能多地掌握具体的法律常识,这样,在具体工作中才能做到依法办事。
所谓思想观念要来个根本转变,是指要树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为什么有的党员干部对涉及法律的问题那样漫不经心,甚至以为“权”比“法”大呢?这是因为他们认为党委和党的领导干部是领导,可以不受法律约束,法律只是用来约束普通公民的。这是很大的误解。我们党虽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居于领导地位,但党的宗旨是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法律正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所以,党不仅领导人民制定法律,也要领导人民执行法律。只有党组织和党员带头执法,我们国家才有希望,党也才有希望。否则,国家就要出乱子,党的威信就受损害。作为个人来说,一定要摆正个人与群众的位置,不断清除封建主义的特权思想影响,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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