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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经济法律监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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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07
第2版()
专栏:经济法制纵横

  加强经济法律监督
  郁忠民
我国已经颁布了为数不少的经济法律、法规,为经济执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是,在各种经济活动中,有法不依,缺乏法律监督的问题十分突出。
经济领域的法律监督,是有关经济执法部门,依靠法的强制性特点,督促参与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严格遵守经济法律、法规,在依法保护其正当权益的同时,对违法者给以行政的、经济的直至刑事的制裁。经济领域法律监督的范围很广,诸如行政监督、财政监督、银行监督、审计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等等。
经济执法部门如果不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就不利于经济领域横向、纵向经济交往活动的宏观管理和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消费基金增长速度过猛,原因之一是银行部门在某种程度上忽视甚至放弃了自身依法进行金融监督的职能。近年来,各地出现了名目繁多的“公司”、“贸易中心”,虽然大部分是好的、守法的,但也有不少确实有问题。而问题的产生同缺少管理和监督也是分不开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经济领域的法律监督,首先需要经济执法部门明确:执法的重点不在于处理现有的经济纠纷案件,而是预防纠纷案件的发生。其次,要相应建立全国性的法律监督信息网络。可分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三大系统进行经济执法监督,增强对反馈信息的应变能力,不要等到问题成堆时才提出相应的措施。第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相互协调,经常交流法律监督的情况,以便各尽其职,及时处理已发生的问题。同时,有关部门还要进一步完善经济法规,切实做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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