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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查处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 坚决不搞“下不为例” 新田县纠正不正之风发现一件查处一件 成为湖南省端正党风先进典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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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10
第4版()
专栏:

严肃查处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 坚决不搞“下不为例”
  新田县纠正不正之风发现一件查处一件
  成为湖南省端正党风先进典型
新华社长沙1月9日电 (记者曹光晖)湖南省新田县纠正不正之风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发现一件查处一件,成为全省端正党风的先进典型。
新田县委新领导班子1984年初成立时,对全县党风状况进行了分析,大家深感不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纠正不正之风,振兴新田将成为一句空话。于是,县委常委联系本县实际,按照党章和《准则》的要求,先后讨论制订了《关于县委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关于县委常委政治学习、政治生活的若干规定》、《关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若干规定》和《关于接待工作的若干规定》。这些规定强调县委常委要正确行使权力,坚决做到不以权谋私,不请客送礼,不接受贿赂,不为家属亲友在升学、招工、提干、入党、住房等方面谋求特殊照顾,并要求县级领导班子互相监督,定期检查。
对于过去发生的不正之风,县委认为,不管涉及到谁,都应纠正,不搞“下不为例”。1983年12月,地区劳动部门给新田县三十六个自然补员指标,其中拉关系、走后门补员的有十人,有两名分别是县委常委和副县长的子女。县委新班子听到群众的反映后,立即召开常委会研究讨论,两名县级领导根据县委决定,把子女所占的两个指标退回了有关部门。在他们的带动下,其他八名不符合政策的补员指标也退掉了。
敢于查处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是这个县党风得以明显好转的又一个重要措施。前几年,新田县刮起一股干部损公肥私,营建私房的歪风,虽然群众意见很大,但一直没有解决。县委新班子决心从查处一些大案、难案、积案入手,来改变这种局面。1982年,原县公安局长占用公家地基,调派在押犯人营建私房。地区党政机关决定给他留党察看一年、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并将所建私房折价归公,但他拒不执行,拖了一年之久房子仍未交公。县委新班子组织专人处理此案,终于使这个干部认识了错误,交出了非法营建的私房。接着,县委又从严查处了一个在中央三令五申后,仍然滥占耕地建房的原县水电局副局长。搬掉这两个“拦路虎”后,很快打开了清房工作的局面。
县农机公司贪污盗窃歪风十分严重,省地县三级财政部门和前届县委、县政府曾四次派出工作组来公司清查,都没有结果,成了全县有名的老大难单位。县委新领导班子决定由书记廖奇才挂帅,再次组成工作组进驻农机公司,他们排除干扰,依靠群众,用半年时间终于查清了主要问题,严肃处理了五名错误严重的党员干部和职工,改组了领导班子,帮助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使企业面貌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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