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阅读
  • 0回复

自觉遵纪守法积极保护人民利益 霍山县公安局“从严治警”见成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10
第4版()
专栏:

  自觉遵纪守法积极保护人民利益
  霍山县公安局“从严治警”见成效
本报讯 安徽省霍山县的干部、群众同声称赞这个县公安局的干警“作风好、纪律严”。1985年以来,省、地公安和纪检部门先后把这个局列为端正党风、警风的先进典型。
霍山县公安局坚持“从严治警”,狠抓干警作风建设,经常对干警进行作风和纪律教育,认真检查干警在办案中遵纪守法的情况。每当新干警调进时,局里都要举办短训班,对他们进行理想、法纪教育,使他们从穿上警服的第一天起,就注意培养好的警风。局党组除要求干警严格遵守上级领导机关制定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等规定外,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订了“不准搞刑讯逼供、不准到被告或原告家吃饭、不准刁难欺压群众”等“八不准”制度。如有违反,及时严肃处理。一次,有一个刑警在办案中不慎将一块价值六十元的赃物手表丢失,局领导责令他在队务会上检查,并按手表的原价赔偿。
局党组成员很注意严以律己,处处作表率。几年来,无论是侦破大要案,还是夜间巡逻、节日值班,局领导都身先士卒,带头参战、指挥。在住房、招工、招生、参军以及“农转非”等问题上,局党组一班人从不搞以权谋私。局长何云翔的爱人是农村户口,住在远离县城一百多里的偏僻山区,夫妻长期分居两地。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对这个问题十分关心,曾几次提出要把他爱人的户口由农村迁入县城,但每次都被他谢绝。他说:
“我是公安局长,在有关纪律的事情上,不能让别人说一句闲话!”
“从严治警”,使这个局的干警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从1980年以来,干警中不仅没有发生一起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欺压刁难群众等违法乱纪的事件,而且还涌现出许多秉公执法、抵制歪风邪气的感人事情。去年在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中,预审股干部程克清得知自己弟弟因犯拦路抢劫罪潜逃,就专程赶回家乡,耐心地做父母的思想工作,让他们提供弟弟潜逃的线索。经他多次追寻,终于将弟弟找回,送往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一次,漫水河区派出所所长陆龙騠回家后,发现桌子上放着装有二百元现金的红纸包,还有一盒罐头、一瓶白酒。一了解,原来是太阳乡茯苓场一个职工送的,目的是想托他“开后门”,把自己家的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陆龙騠弄清原因后,第二天就把这些钱和礼品送到送礼人所在单位,附了一封信,要求该单位领导对这个职工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据不完全统计,仅1985年,这个局八个派出所的干警在办案中就拒绝和抵制当事人送的各种礼物达五十多次。
“从严治警”还培养了这个局的干警勇敢保护人民利益,不畏艰险的精神。1985年8月20日,扫帚河乡彭家冲村发生一起犯罪分子纵火并企图爆炸杀人的案件。正在佛子岭区办案的刑侦队长闻讯后,立即带领四名干警翻山越岭赶到现场。他们一面对被害人家采取保护措施,一面连夜开展严密的侦查工作,结果在次日凌晨就将犯罪分子抓获,从而避免了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害。近几年来,这个局每年的重大刑事案件破案率都达到95%以上;在1985年侦破的二十九起重大案件中,就有二十起是在两天以内破案的。
(蒋志敏)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