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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查处一起索贿案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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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11
第4版()
专栏:

景德镇市查处一起索贿案件
新华社南昌1月10日电 (通讯员陈显静)江西省景德镇市原机械工业公司党委书记张宜春索取贿赂,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张宜春利用介绍别人承包基建工程等手段和手中掌握的批钢材的权力,非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索贿。他先后索要现金四千六百四十六元;要建筑工程的承包者为他新建三栋总面积为二百二十八平方米的住宅,除了有的建筑材料是他自己原来花钱购买的以外,其余六千七百多元的建筑费用都由建筑工程的承包者负担;索要彩色电视机、杉木、水泥等价值五千六百多元,以上三项共计一万六千九百余元。
张宜春的受贿行为败露后,在市纪委立案审查和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过程中,张宜春又与有关当事人串供,并且布置亲属毁灭罪证,转移赃款赃物,编造假证据,妄图掩盖罪责。最后,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才交待了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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