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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人”与“关系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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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12
第4版()
专栏:漫话

“三种人”与“关系网”
建达
据今年第一期《法律与生活》报道,辽宁省铁岭市铁法区公安分局民警于占久,为了“立功”升官,竟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刑讯逼供群众,险些造成一起错杀冤案。
于占久原是黑龙江省伊春市的一名修理工,“文革”中造反夺权、迫害老干部、抢夺别人财物,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打砸抢分子。这个在原地混不下去的“三种人”,之所以能跨省混入公安部门,主要得到了他的哥哥、铁岭市铁法矿务局副局长的“帮助”。更有甚者,于占久残害群众的罪行败露后,铁岭市委个别人慑于于副局长的权势,竟到法院为罪犯说情。
象于占久这样的“三种人”,在当地若想重操整人旧业,恐怕不太容易。但是,挪一个地方,又有“关系网”的保护,情况就不同了。这是值得我们警惕的。
于占久已被依法判处了徒刑,这自然值得庆幸。但保护、纵容于犯为非作歹的“关系网”未见有何触动。人们有理由要问,那个地方会不会再出现什么“王占久”、“张占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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