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9阅读
  • 0回复

我国经济合同仲裁工作成就喜人 两年多受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六万三千八百多起,城乡订立的各类经济合同接近十亿份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12
第4版()
专栏:

我国经济合同仲裁工作成就喜人
两年多受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六万三千八百多起,城乡订立的各类经济合同接近十亿份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 (通讯员张成泉、记者陈芸)我国经济合同仲裁工作已取得喜人成就,企业界人士越来越喜欢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解决合同纠纷了。
据不完全统计,从1983年9月全国各级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成立到去年11月底,已经受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六万三千八百多起,解决的争议金额超过一百亿元。
人们一般是不愿意打官司的。一年官司十年愁,经济仲裁工作的吸引力在于调解纠纷,这样可以使发生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之间不撕破脸。据了解,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中,70%以上都是通过调解解决的。另外,工商管理机关对企业的情况比较熟悉,便于在调解中协调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促进双方发展长期的经济往来与合作关系。
目前,除西藏外,我国大陆二十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到县、区,都建立了地方仲裁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分别设在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内。
据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主任会议提供的数字,我国城乡订立的各类经济合同已接近十亿份之多。这次会议要求各地严密注视利用经济合同搞诈骗活动的现象,切实加强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和合同纠纷的仲裁工作。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