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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乡镇企业与农业的关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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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13
第5版()
专栏:

略论乡镇企业与农业的关系
吴象 孙方明
我国农村经济正处于伟大的历史性变革之中。如果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是这个伟大变革迈出的第一步,那么,通过取消统派购制度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乡镇企业,则是这个伟大变革关键性的第二步,其意义不可低估。1984年,全国乡镇企业总产值已达一千七百多亿元,约相当于当年工农业总产值的六分之一。1985年,乡镇企业总产值预计可达二千四百亿元左右,约相当于这一年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的五分之一,给国家上交税金一百二十亿元,比上年增加30%多,成为新增的重要财源,更重要的是解决了六千多万农民的就业问题。
不可否认,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也确实带来了不少新的问题,产生了许多新的关系和新的矛盾。但是,乡镇企业的持续发展,却正在为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创造条件。
乡镇企业和农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近年来,一些地区在发展乡镇企业过程中,出现了占用耕地过多,工业性污染扩散、影响农业的生态环境,务工务农收入差距拉大、农民经营农业的积极性下降,农村青壮劳力转移到乡镇企业引起务农劳力素质下降等现象。面对这些问题,不少同志担心乡镇企业发展会挤掉农业,或者导致农业的萎缩。从总的方面看,我们认为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
实践证明,乡镇企业的发展,不以牺牲农业为代价,不以农民破产为前提,它正好反映了我国农村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特征。从历史上看,几乎所有实行工业化的国家,工业与农业的分离,都表现为城市同农村的对立;城市工业的兴起,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总是以牺牲农业和剥夺农民为前提。然而在我国,乡镇企业的发展却缓解了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对立,使从农业社会迈向工业社会和现代社会有了若干过渡性、渐进型、多层次的中间环节,从而促进了农业的发展,提高了农业的生产率、商品率,直接间接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在宏观经济中,初步展示了乡镇企业与农业并存和协调发展的前景。
最近几年乡镇企业的较快增长,既是建立在农业持续繁荣的基础之上,也是这个基础所不能包容的巨大生产力的迸发,并且,它反过来又推动了农业的现代化进程。转移到乡镇企业的几千万“农民工人”和他们赡养的上亿人口,需要农业提供大量粮食和农副产品;乡镇企业本身,也需要总量日益增大的农副产品作为原料。因而,从根本上说,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需要一个稳定增长、日趋繁荣的农业与之相适应。
不少地区,乡镇企业在农村经济中已经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由此形成的新的农村经济结构,是建立在产业分工和各业新的相互关系基础之上的。这种关系一旦形成,试图退回到原有的经济结构中去,或者根本不可能,或者只会导致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紊乱,而且这种紊乱可能带来的各种问题,将比乡镇企业发展本身面临的问题要严重得多,也更难解决。
决定农村经济未来状况的最重要因素
在经济生活中,倒退是没有出路的。我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80%多,如果不改变八亿农民搞饭吃的局面,农业这个基础就稳定不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教训是深刻的:由于否定了农村商品生产和社会分工的发展,把八亿农民束缚在土地上,整个农业停滞不前。而且我国耕地面积又有限,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八亿农民搞饭吃,剩余农产品必然有限,即使城市经济能够提供改造农业生产条件的技术、物资,农民也没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因而,农业现代化的投入必然受到限制。农业的现代化水平提不高,农业的生产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然丰度,实质上就是靠天吃饭,这样,农业这个基础就根本谈不上稳定。
乡镇企业发展较早的苏南等地,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正是因为耕地承受不了人口日益增长的负荷,使农业非常脆弱,又没有人口转移的其它途径,为了寻求出路,他们走上了兴办农村工副业这条路子。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之后,从资金、技术、物资、农机、动力等等方面,对农业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其总量超过了同一时期国家对农业的投资。在收入分配上则采取“以工补农”的方式,补贴务农劳动力的收入,保证了农业的稳定发展。在这类地区,可以这么说,离开了乡镇企业的发展和乡镇企业对农业的扶持,农业就要陷入危机,农民就要陷入贫困。限制或打击乡镇企业,就必然转化为限制和打击农业,并最终转化为打击农民。由于乡镇企业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稳定的基本条件,“无农不稳”也就在一定意义上转化为“无工不稳”。
苏南等地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其它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状况的预演。也就是说,农村工业和第三产业越发展,农业最终才会更加稳定。这是我国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特点。
实践还证明,不改变八亿人搞饭吃的局面,农民也富裕不了。最近几年,农村中靠经营农业致富的不乏其例,可是从总体上考察,要从根本上改变整个农村的经济状况,使农民尽快地富起来,如果光靠农业内部的结构调整,即仅仅寄希望于农业的发展是不够的。八亿人从事农业生产,无论生产的水平多高,产品的总量多大,平均分配到每个农民,其收入状况是不可能很好的,富裕程度也不可能高。农民正是从这里,总结出“无工不富”这个规律。在我国,农村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已经使相当一批农民走上致富道路。由于农村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业的技术进步和经营规模扩大,因而使经营农业也能致富,这也正在为实践所证明。
江苏常熟市元和村的情况,就是一个例子。这个村由于乡镇工副业发展程度较高,98%以上的劳动力已经转移到工业生产上去,不到2%的劳动力承包了全村五百多亩耕地(如全部人口务农,该村人均耕地面积仅零点三亩),在乡镇企业提供的较好物质条件下,办了四个小农场,改变了当地农村劳动力
“亦工亦农”这种对农业发展不太有利的过渡形式。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人均经营三十亩左右),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务农劳动力的收入超过务工劳力收入的两成多,月平均纯收入达一百八十元左右。又由于乡镇企业对小农场职工的最低收入予以保险,加上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劳动力投入的强度和时间量并不比务工大,这就使得务农队伍也稳定下来。目前,元和村小农场的商品率达到了98%以上,并开始摆脱了依赖工业补贴的状况。这就不仅使经营农业致富成为现实,更重要的是它展示了农业未来发展的一种重要模式。
可以这样说,乡镇企业即农村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决定农村经济未来状况的最重要因素。“无工不富”将为“营农必富”创造条件,开拓道路。这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另一个新特点。
实践同样证明,不改变八亿人搞饭吃的局面,农村经济活不了。当农村经济还处于单一结构条件下,农产品不可能大量剩余,农业必然处于自给、半自给状态,农村内部和城乡之间的商品交换非常有限,当然也就缺少大规模商业活动赖以存在的基础。在这样的条件下,即使有商业活动,农村的经济也不会活起来的。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的经济史,就是长久地处于这种状况的历史。我国是商业活动出现较早的国家,但是由于社会规模的分工不发达,产业分化程度低,商业活动只能建立在有限的农产品剩余之上,表现为一种带有明显消费特征的经济活动。商业的繁荣,没有持续的扩大再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是不能长期维持的,只能随着剩余农产品供给状态的变化而周期动荡。
现代商业的繁荣,则是建立在社会规模的产业分工之上,它由一种主要是消费实现的手段,转化为社会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实现的条件。也就是说,只有在现代产业分工的基础上,商业活动、市场流通才能发挥其刺激生产、组织协调生产的积极功能,“无商不活”也才真正具有规律性。
为农业提供容量巨大、稳定增长的市场
农村范围内的产业分工,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首先使农村经济领域内的生产和交换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次是改变了城乡经济关系的基本格局;再就是随着大批劳动力转移到农业之外,引起了消费方式和消费性质的变化。所有这些变化,势必要引起商品流通量的剧增和商业活动的发展。
分析一下大批人口转移对商业流通的影响,就很能说明问题。数以千万计的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他们需要的粮食、副食品、蔬菜等等,都逐渐通过市场获得,自己不再生产。而在传统的农村经济范畴里,这都属于自给自足部分,既不列入农业的商品生产,也很少进行交换。现在不同了,这部分产品在农村内部已经转化为商品。乡镇企业愈是发展,转移的人数愈多,其体系愈稳定,以这种形式转化为商品的农产品就越多。倘若乡镇企业的职工依然挤在农业的“地盘”里,那么供养农业潜在剩余人口的数量就会大大增加。这种超过农业再生产需要的人口,不构成再生产的要素,他们对粮食和其它农产品的消费,就表现为一种“消极的消费”,即仅仅为维持生存的消费,这对农业本身的再生产乃是一种沉重的负担。相反,这部分粮食和农产品一旦转由乡镇企业职工消费,便发生了性质的变化,它构成了农村工业和第三产业再生产及扩大再生产的要素,表现为一种“积极的消费”,即生产性质的消费。显然,上述两种状况,对商业流通提供的基础和提出的要求是完全不同的。在农业处于自给半自给的情况下,商业流通必然是传统的和低层次的;在农村大规模产业分工的情况下,商业流通必然日趋活跃,它不但获得了日益增长的物质基础,而且反过来成为维持经济正常运转和实现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
不言而喻,在农村经济中,乡镇企业代表着新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力,是农村经济中最活跃的因素。正是农村工业、第三产业同农业并行发展的格局,为商业的持久繁荣,创造了条件。这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又一个新特点。
对乡镇企业要多方面帮助和扶持
综上所述,乡镇企业的持续发展,对农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我国人多地少,农业的平均生产规模很小,在这种小规模的制约下,农业的商品化发展水平不可能高,农业的现代化水平不可能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也不可能高。而乡镇企业通过大量转移和吸收农业劳动力和人口,使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有了现实的可能。第二,我国农业的现代化技术基础比较薄弱,乡镇企业通过各种形式的“以工补农”,正在使这种状态发生变化。第三,在我国由自给半自给的传统农业向现代化的商品农业转化过程中,乡镇企业为其提供了一个容量巨大、稳定增长的市场,是转化的重要“拉力”。
可以肯定地说,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我国农业不仅不会萎缩,相反会得到加强,更为迅速地向现代农业方向转化。当然,必要的引导、规划、协调工作的配合,也就显得更为重要。
凡是具有生命力的新事物都是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的。如果我们认真地回顾一下,最近几年来,乡镇企业在经营管理素质提高、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市场开发、人才开发等方面已经有了多么大的进步。我们有理由相信,今后这方面的进步会更大。另一方面,任何新的事物在开始时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需要多方面的帮助和扶持,使它茁壮成长。象国家科委制定的“星火计划”,即强化向乡镇企业输入应用技术,就是乡镇企业最需要的扶持和帮助。可以肯定,一个“星火计划”,比那些评头品足式的责难要实惠得多,也高明得多。它为国家业务部门端正服务思想、改变工作方法和转变工作作风开了一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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