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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建议将广播电视部改为广播电影电视部 张劲夫受国务院委托就这个议案向人大常委会议作说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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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14
第2版()
专栏:

国务院建议将广播电视部改为广播电影电视部
张劲夫受国务院委托就这个议案向人大常委会议作说明
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 国务院今天向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提请将广播电视部改为广播电影电视部的议案。国务委员张劲夫受国务院委托,在就这个议案作说明时说,从长远来看,电视、电影事业实行统一领导,有利于团结协作,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繁荣和发展;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
他说,电影事业和电视事业关系十分密切,它们都是人民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建国以来,我国的电影事业和广播电视事业都有很大发展。都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还很不适应,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形势很不适应。
他说,我国的电影、电视事业各有优势,电影业历史长、经验多、技术力量雄厚,但影片生产周期长,费用大,在电视事业兴起以后,面临观众日益减少的趋势。电视事业发展快,观众多,但电视剧、美术片、科教片的拍摄和制作力量不如电影业雄厚。
张劲夫说,电影、电视事业现在分属两个部领导,在电影片、电视片的题材规划、生产、播放,对外合拍、进口等方面,都存在着一些不协调现象,造成一些人力、物力的浪费。目前,在电影业和电视业内部,也都存在着一些矛盾,比如如何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问题,以及提高质量等问题。领导关系的改变,将有利于这些问题的解决。为此,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将电影系统由文化部合并到广播电视部,成建制地把领导关系由文化部转到广播电视部,将广播电视部改名为广播电影电视部。在合并过程中,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稳妥的步骤,做到合并不仅不影响原有工作的开展,而且要努力开拓新的局面。合并后的广播电影电视部,将面临繁重的任务,必须加强领导,尊重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特点和各自的规律,使它们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中,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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