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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人才可否立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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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14
第3版()
专栏:快语

保护人才可否立法
许锦根
随着知识和人才的受重视,少数地方也发生了剽窃他人科技成果或文艺作品、以邻为壑、排挤压制人才等不正常现象。所谓“喝水的不是掘井的,摘桃的不是挑水的”,就是一些知识分子含泪说出的幽默话。对那些剽窃成果、压制人才者,你同他们泛泛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他们中有不少人就是知识分子,感到知识如今吃香了,才干那不光彩的事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才问题受到全党重视,每年讲爱护人才,每年都有一些新措施。总的看来,整个中国的“大气候”是爱护人才的,各地各单位都涌现了一大批爱护人才的领导干部。但另一方面,打击人才、剽窃成果一类的事时有所闻,并且不断有花样翻新。这就给人们提出了一个问题:象保护人才这样的事,光有政策,仅靠提高执行政策的干部的政治素质和能力,有时并不完全靠得住。那么,还有没有别的什么办法呢?可否为保护人才也立个什么法规呢?愿提个问题,供关心人才的同志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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