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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末乡水库污染问题已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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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16
第7版()
专栏:答复反应

石末乡水库污染问题已处理
你报去年12月7日第五版刊登赵东旺写的《石末乡上万人的饮水问题值得引起上级部门的重视》的来信,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我局于12月5日已会同陵川、高平两县政府及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对这次污染事件的处理意见,经我市人民政府同意,已下发各单位执行。内容包括:
一、所有流入石末水库的磺矿废水,必须经过处理,符合标准后方可排放。废水处理方案,在1986年1月底前报送晋城市和陵川县环保部门审批,限期治理,否则将责令停产。
二、毛古掌矿资源贫乏,经济效益不佳,污染严重,责令停产。
三、对窄相水库管理人员无知造成的这起污染事故,进行严肃批评。
对陵川有关磺矿造成的污染事故,我局将通报全市。
根据《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陵川县东升磺矿、东河磺矿、毛古掌磺矿和熊?沟磺矿赔偿损失七万元(二万元赔偿死鱼损失、五万元解决吃水补偿),由陵川县政府于12月底以前一次性划拨给高平县石末乡政府。石末乡政府将此款用于解决村民吃水问题,不得挪作它用。
经与高平县政府商定,县政府将责成这个县的环保、水利等单位,迅速组织技术力量,帮助石末乡尽快处理好污染水的净化问题,使当地群众早日吃上好水。
山西晋城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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