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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委员们希望司法机关 狠抓大案要案 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改革和开放顺利进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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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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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出席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委员们希望司法机关
狠抓大案要案 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改革和开放顺利进行
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 出席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委员们强调,只有严厉打击败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保证改革和开放的顺利进行。
连日来,出席会议的委员们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易辰所作的有关打击严重经济犯罪问题的报告进行了分组讨论。在讨论中,委员们对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斗争取得的新进展表示满意,并希望司法机关狠抓大案要案,有一件查处一件。
韩哲一委员说,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当前重要的是将已查出的大案、要案依法处理一批,有的要登报。在处理大案时,首先要剖析几个典型案例,看有什么漏洞,要认真加以堵塞。
潘焱委员说,打击经济犯罪,党委、政府、法院、检察院要协同一致,下最大决心搞下去。有些犯罪很严重,应该查到底,一要坚持,二要持久,三要不留情面。现在出现了不少不合规定的所谓公司,要彻底清查一下。经过清查,该撤销的撤销,该取缔的取缔。今后要建立严格的审批手续。
黄志刚委员说,在处理经济犯罪问题上,我们决不能手软,不能让他们破坏四化建设。对那些重大案件和罪犯不能只退赃就完了,要依法处理。
宋劭文委员说,“以罚代刑”的问题一定要解决,罚归罚,刑归刑,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袁雪芬委员说,对经济犯罪不能仅说说而已,更不能姑息养奸,要严加惩治。到底怎么制止,怎么处理,需要拿出切实有效的办法。
季羡林委员说,这几年经济犯罪严重,一个重要原因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应在法律范围内实行“严刑重典”,对于严重经济犯罪分子,特别是领导干部经济犯罪、执法者犯罪,必须严加惩处。
费彝民委员说,解决经济犯罪问题,一要严肃法制,二要重视教育。要下大力气提高全民族,尤其是青少年的科学文化水平,普及法律知识。
张承先委员说,经济犯罪猖獗,解决这一问题,一定要狠抓大案要案,而且自上而下抓起,敢于碰硬。同时,要抓理想教育,坚决抵制资产阶级思想腐蚀,坚决刹住“一切向钱看”的歪风。
刘有光委员说,经济犯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破坏改革,不给予严厉打击和处理,后患无穷。因此,处理决不能手软。要配合整党,进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反对一切向钱看,不从思想上解决问题,经济犯罪是不能根除的。
曹禺委员说,近几年来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实在不算少了,这是历史上立法最多、最好的时期。关键的问题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打击经济犯罪,既要教育群众知法,又要教育各级干部首先守法、执法。专政机关要敢于碰硬,敢于冲破保护层、关系网,把大案、要案彻底查清。
许涤新委员说,经济犯罪是在挖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要严厉打击,决不能“以罚代刑”。
胡荣贵委员说,总的说来,这几年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有一定成绩,但对经济犯罪的打击不够有力。我们应当制定打击经济犯罪的措施,对一些漏网罪犯,必须追捕法办。
符浩委员说,一些企业、单位违反国家财经制度,投机倒把,牟取暴利,比个人犯法还要严重,至少同个人犯法一样。如果情节相同,处理时就不应和个人犯法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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