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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补贴要“雪中送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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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18
第2版()
专栏:记者来信

蔬菜补贴要“雪中送炭”
去年蔬菜市场放开后,蔬菜已由国营商业统购包销变为多渠道经营,活跃在农贸市场的大多是个体菜贩,因而国营商业平抑菜价的作用十分重要。在这种新情况下,作为平抑菜价重要手段之一的补贴经营,应该搞好。记者最近到东北三省一些大中城市就这个问题作了调查,发现不少城市使用补贴款情况不令人满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花得不是地方。哈尔滨市财政去年也同往年一样,给蔬菜部门拨补贴款一千七百万元。但真正用于蔬菜补贴的仅六百万元左右,消耗在国营商业部门内部的“人头费”和各类补贴多达五百五十万元。沈阳市去年拨补贴款一千九百五十万元,蔬菜部门消耗了“人头费”三百五十万元,又将一千万元直接补给消费者,这些钱都没有真正起到平抑市场菜价的作用。
时机没把握好。哈尔滨市蔬菜部门去年直到菜价涨得很高,群众意见很大,市领导过问时,才拿出七十万元用于补贴。据了解,这种“雨后送伞”的情况比较普遍,效果很不理想。
方法不灵活。多数城市年初就确定补贴或不补贴的蔬菜品种,执行时又不灵活。这种办法很不适应“菜多价跌、菜少价涨”的特点。建议除少数菜农种植不合算的品种先定补贴外,应集中补贴款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运用,平抑菜价。
多留少用。大连市去年财政拨补贴款七百万元,蔬菜部门只拿出不到一半的钱用于补贴。不少人批评说,国营商业部门少花多留,企业经营不善造成的亏损、工资福利等就不愁没钱了,这实际是在“吃社会主义”。
调查中,不少同志认为,蔬菜市场变化快,要真正用好国家给的补贴经费,首先要改变由国营蔬菜部门独家说了算的现状。据了解,东北三省一些城市已在探索改进办法,效果不错。佳木斯市政府设立蔬菜产销办公室,掌握大部分补贴经费使用权,协调农商关系时就有职有权。沈阳市国营蔬菜部门统管蔬菜的产和销,且归农口领导,农业领导部门参与补贴经费使用的决定,并实行监督。实践证明这两种方式都能较合理地兼顾菜农、消费者和商业部门三者的利益。佳木斯市蔬菜产销办公室去年用一百万元补贴菜价,时机把握得好,起到了平抑菜价的作用。这是该市去年菜价上涨幅度低于其它城市的重要原因之一。
新华社记者华桂勤 陈惠明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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