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阅读
  • 0回复

辽宁省提前两年普及小学教育 一百个县区“四率”指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标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19
第3版()
专栏:

辽宁省提前两年普及小学教育
一百个县区“四率”指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标准
本报讯 据《辽宁日报》报道:辽宁省普及小学教育取得重大成就,最近经省复查验收,不仅前两年合格的八十一个县区巩固了普及成果,其余十九个县区的“四率”指标也达到了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比原规划提前两年完成了普及小学教育的历史任务。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要在八十年代实现普及小学教育的要求,辽宁省各级党政机关和教育部门都把普及小学教育做为发展教育事业的重点。几年来,全省逐步调整了高(完)中的规模和初中的布局,戴初中帽子的小学已由1977年的九千九百三十八所减少到一百四十所,一万多名小学骨干教师重返小学任教。1981年以来,充实新中师毕业生一万六千余人,在职中师函授已毕业五万多人,小学教师中,达到中师(高中)毕业程度的已占55%以上。经过几年的调整和培训,全省二万一千多名小学领导干部中,骨干和胜任工作的达70%以上,全省十八万七千多名小学教师中,骨干教师以及胜任教学工作和基本胜任的达90%以上。
为实现普及小学教育,辽宁各地还改善了办学条件。1981年以来,全省用来改善小学办学条件的总投资达五亿七千多万元。
各级政府还层层制订普及小学教育规划,多数地方都根据省的有关规定建立了领导责任制,落实了普及教育的任务和责任,加快了普及小学教育的步伐。
最近,经省复查验收,全省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3%,在校生年巩固率达98.3%,小学毕业生的合格率达95.3%,十三至十五周岁少年儿童的小学普及率达98.2%。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