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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有计划农产品市场体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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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20
第2版()
专栏:

发展有计划农产品市场体系
吴硕(商业部经济研究所):农村第一步改革后,农业企业和农户家庭对农业生产经营就有了相对的、比较大的决策权。
1985年开始的农村第二步改革,已经不同程度地、逐渐把农业企业和农户家庭的生产经营同国内外市场需求联系了起来,使农业生产经营适应市场消费需要。流通对于生产的反作用日益显示了出来。市场机制,主要是价格机制已经影响着农业企业和农户家庭的生产经营决策。
“七五”期间,适应和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一)要创造和形成一种比较良好的经济环境和比较平等的竞争环境,使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机制和手段逐渐具备起来,并且学会如何综合运用宏观控制的各种手段来控制和调节农业经济的运行。(二)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各种形式的农产品收购合同和供应合同制度,使农产品的商品转让和产销关系能用法律形式稳定下来,把国家的农业生产和流通指导性计划同农业企业、农户家庭的生产经营决策权和发展商品生产的经济行为有机地结合起来。(三)要通过农民自己的流通合作组织来实现国家对农业经济活动的间接控制,流通合作组织是农民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自己的联合。现在和未来,流通合作组织主要形式是供销合作社。因此,要加快供销合作社从“官办”到“民办”的改革进程。(四)商品流通要冲破条条块块的框框,逐渐在我国形成一个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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