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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劳资纠纷频繁 当局将用“戡乱时期”法强行处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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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20
第3版()
专栏:今日台湾

台湾劳资纠纷频繁
当局将用“戡乱时期”法强行处置
本报讯 台湾近来频频发生劳资纠纷和劳工集体请愿,台湾当局对此十分敏感和紧张,“行政院”于近日作出决定,依“动员戡乱时期劳资纠纷处理办法”对付上述事件,以求防患于未然。
台湾《中国时报》的报道说,由于经济持续不景气,若干公、民营事业单位或关门倒闭,或大幅裁员、减薪,造成许多劳资纠纷案件,被波及的劳工有的是因为雇主积欠工资,有的被认为裁员不当,纷纷集体四出请愿,惊动了最高当局。主管单位于近日一再开会研究如何平息劳工不满情绪。
有关当局认为,岛内的劳资纠纷“影响社会视听”,应从速解决,今后处理办法依“动员戡乱时期劳资纠纷处理办法”所定途径,交各县市劳资评断委员会,而不循劳资争议处理法所定调解、仲裁途径。
上述决定被岛内舆论认为是强化地方主管单位解决劳资纠纷的权力,必要时县市政府首长就可直接出面干涉或压制劳资某一方的利益,以配合最高当局“避免事态扩大”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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