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4阅读
  • 0回复

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 批准长江南京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21
第1版()
专栏:

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
批准长江南京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
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江南京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决定
(1986年1月20日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中央军委提出的关于提请批准南京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议案,决定批准将长江南京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今后南京港至长江口沿岸再有其他港口需对外国籍船舶开放时,授权国务院审批。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