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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选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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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21
第1版()
专栏:凡人新事

“法官”的选择
“法官告老还乡了。”这消息很快在河北省平乡县北马鲁村传开,热情好客的乡亲们,纷纷前来探望。
“法官”姓刘名考仲,离休前任平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老刘回乡后,在小小的北马鲁村成了引人注目的人物。有人找他合伙做生意,有人高薪聘请他当法律顾问;老伴则让他在家帮助儿子做挂面。这些,他说啥都不干。原来,老刘另有打算。自从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决定后,他一直在想,几十年来,自己在政法战线工作,现在虽然离休了,但还能在有生之年为国家的长治久安作些贡献。于是,他主动找到乡党委,要求担任乡中学的法制课辅导员,得到了乡领导的支持和学校师生的欢迎。
刘考仲虽然在政法部门工作了几十年,但给学生们讲课,还是头一回。一连几天,老刘在家翻资料,查字典,废寝忘食,赶写教案。老伴心疼地说:“讲不讲课事小,别把身子骨累垮了,俺还指望你多活几年哩!”老刘笑了笑回答说: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和一代新人的健康成长,事大事小,俺比你还清楚。
经过精心的准备,老刘精神抖擞地走上了讲台。他联系实际,深入浅出,谈古论今,生动活泼,赢得了师生的一阵又一阵掌声。
河北省平乡县委宣传部
梁月稳 李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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