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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固守岗位”的背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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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21
第5版()
专栏:剖析与思考

在“固守岗位”的背后
为了把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斗争引向深入,安徽省邮电管理局对宣城地区邮电系统服务质量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泾县邮电局汇兑账务中少了人民币一万九千多元。这引起了有关领导同志的警觉,责令泾县邮电局立即查处。经过详细调查,很快发现,原来是泾县邮电局陈村邮电支局局长李大炎干的。
不久,这个有二十八年党龄的李大炎,因贪污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李大炎隐藏在邮电部门作案达十六年之久,主要是利用管理上的漏洞,采取先挪用后截留的办法贪污汇兑款,或以调整账户为名,将汇兑款账户存款转入营业收入款账户,然后分批支出现金;或是要汇款单位将汇兑款填入营业收入账户,便于盗支……他深知如此下去,难以掩盖事实真象,煞费苦心地将应结算上交县邮局的汇兑款,在账上全部予以截留。后来,李又将邮电支局存入银行的多余汇兑款上交县邮局,调平了支局与银行的汇兑账务,达到了贪污汇兑款一万五千四百多元的目的。其中除扣去用于单位计划外基建项目和招待费开支一千零七十多元外,实际贪污一万四千三百多元。
为了掩盖贪污犯罪的真面目,骗取领导的信任和群众的好感,李大炎制造种种假象,替自己披上“忠厚能干”的伪装。对上级,他竭尽阿谀奉承之能事,请客送礼,投其所好,凡事做得圆满周到;对同事,他装“老好人”,从不做得罪任何人的事。这套伪装非常奏效:领导认为他积极能干,是一位从不擅离职守,并能带病坚持工作的好干部;群众称赞他是一位平易近人、关心下级的好局长。
李大炎深知自己贪污手段笨拙,破绽易露,多年来惶惶不可终日,绞尽脑汁企图加以掩盖。他不敢离支局一步,即使县邮局召集会议,他也以有病推托,生怕别人揭了他的黑窝。甚至连他父亲去世时,他也不敢去奔丧,仍然“固守岗位”。但伪装终究掩盖不了事实,李大炎终于锒铛入狱,堕落成一个可耻的贪污犯,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李大炎贪污犯罪,手法并不高明,何以长达十六年之久而未能发现?
一是上级某些领导人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对李盲目信任、偏爱,甚至公开袒护。李系九口之家,月工资收入不高,但全家衣着吃喝都超过了当地居民同等收入的生活水平。近几年,他家里还添置了不少高档用品,并拟用四千元的价格,购买公社广播站的三间瓦房。这些钱,从何而来?事实上,群众早就检举了李大炎的经济问题,但却被县邮局压了下来。案发后,县邮局原个别领导人甚至还说,查李大炎的问题,是给先进单位脸上抹黑。(编者按:这种说法是很错误的。先进单位同样会存在问题,把问题揭露出来,认真进行处理,这是把污点擦掉,是“擦黑”,怎么叫“抹黑”呢?何况李大炎本来就不是什么“先进”。)李家庭困难,本人又有病,可以原谅,等等。(编者按:“家庭困难”,“本人有病”,难道就可以去贪污?这又是一种怪论!)1984年4月,宣城地区邮电局曾派一位同志担任泾县邮电局局长。同年10月,他参加县委调查组办理李大炎一案,但由于某些人设置障碍,致使他无法工作,只得被迫返回地区邮局。(编者按:某些人为什么对李大炎如此“偏爱”、“袒护”?这位上级派来的同志为什么被迫返回地区邮局?很值得查一查。)
二是管理制度混乱,检查监督不严。李大炎身为局长,本不宜经办汇兑业务,但他却站住位子不让。这样,他就可以不经第二者之手,十分方便地开出支票,盖上局长、经办人的印章,轻而易举地取出现金。这种情况,县邮局早已知道,却迟迟不予纠正。邮电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早有明文规定:汇兑资金“绝对不得移作他用”。可是,李把汇兑款转入营业收入款账户进行挪用,却长期无人过问。按规定,邮局与银行每月终了,必须清查核对账目,李擅自推迟一周甚至半个多月,也无人查问。(编者按:有制度规定不执行,规定还有什么意义?有些人贪污犯罪,就是钻了执行制度不严这个空子。)1980年8月,李大炎为掩盖罪责,将7月份汇兑款多上交四千一百一十六元三角八分,想以此调平支局与银行的汇兑账目。汇兑检查员发现后,请会计查明。会计既未追查,也未上报。
(安徽《党员生活》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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