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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议会通过决议 要求政府与共同体重新谈判改革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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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23
第6版()
专栏:

丹麦议会通过决议
要求政府与共同体重新谈判改革方案
本报斯德哥尔摩1月22日专电 记者刘绪民报道:丹麦议会经过一场激烈辩论之后,昨晚就欧洲共同体修改罗马协定的一项改革方案进行表决,结果以五票多数通过了在野的社民党的提案,要求政府与共同体其它成员国就改革方案重新举行谈判。
丹麦外交大臣乌弗·艾勒曼—彦森今天已动身去向共同体其它成员国通报情况和寻求重新谈判的可能性。共同体其它成员国如果拒绝重新谈判,丹麦将在今年2、3月份就是否继续留在共同体的问题再次举行公民投票。
观察家们认为,共同体其它成员国不会同意丹麦重新谈判的要求。外交大臣彦森本人对此行也不抱信心,他认为,即使重新谈判,丹麦也不会得到一个更好的协定,因为在去年秋天的谈判中,共同体其它成员国已经向丹麦作出不少让步,其中包括采纳了丹麦提出的在共同体协定中写进环境保护条款和强调丹麦继续与北欧国家保持外交合作等要求。
保尔·施吕特首相在昨天议会辩论中强调说,“丹麦今天与欧洲其它国家、尤其是共同体国家在经济、贸易和技术领域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从政治上说,丹麦是共同体的一部分,而且起着欧洲大陆与北欧之间的桥梁作用。丹麦一旦摒弃这一重要的政治使命,对丹麦自身、共同体国家和北欧国家都是不利的。”施吕特首相还指出,反对共同体的改革势将给丹麦的社会福利和国际影响带来不利后果。
在议会表决中,反对共同体改革方案的除社民党、社会主义人民党等在野党外,还有在经济政策上与政府合作的激进自由党。
观察家们认为,社民党在共同体改革问题上翻案,“醉翁之意不在酒”,而是想把以保守党为首的联合政府整垮,取而代之。不久前的一次民意测验表明,如举行公民投票,丹麦拥护共同体的人将仍占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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