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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长期贸易协议委员会举行会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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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23
第6版()
专栏:

中日长期贸易协议委员会举行会议
新华社东京1月22日电 (祝寿臣)中国中日长期贸易协议委员会主任刘希文和日本日中长期贸易协议委员会委员长代表河合良一,今天在东京举行了中日长期贸易协议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双方认为,中日长期贸易协议签订八年来,经过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对扩大中日经济贸易合作做出了贡献。
双方一致表示愿意按照中日关系四原则的精神,进一步发展中日经济贸易关系。
中日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了如下协议:1986年至1990年,中方每年向日方出口原油八百八十万吨至九百三十万吨;出口煤炭三百七十万吨至四百一十万吨;遵照1978年签订的长期贸易协议的精神,中方将从日方进口技术、成套设备和建设器材等。
双方约定,本会谈纪要同1978年签订的中日长期贸易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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