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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用电有按户均十五度收费的规定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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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23
第7版()
专栏:毖后录

照明用电有按户均十五度收费的规定吗?
我乡农电所从1985年10月份起,照明用电收费办法突变:不论农家各户用电多少,每户都按十五度收费三元。
农户一般每月用电二至四度。农电所按户均十五度收费,据说这是为了鼓励群众多用电。乍听起来,这话倒也有点积极意思,细品却不是滋味,好象有违于节约用电的宗旨。
农民用电,主要用于灌溉农田。农忙急需用电之时,农电所常以调整负荷为名,随意停电。现在冬灌已经结束,农电所却以“鼓励用电”来增加收费,这恐怕不符合中央电力部门的指示精神吧!
甘肃武威市双城乡 凯亮
来信反映的问题是存在的。造成这种不合理现象的原因是:
一、我市农电属于趸售。上级电力部门与我市农电管理单位签订的“供用电协议”规定:从1985年7月1日起,按固定比例结算,即农业灌溉、农村加工90%,乡镇企业5%,生活照明5%。双城供电所7、8、9三个月未按比例收费,10月开始补收。
二、我市95%以上的农户未装照明用电计量电度表,供电所收费时,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按三相四线制电度表计量定比计收,然后由村或村民小组给各农户均摊。
三、至于信中所说为了“鼓励群众多用电”来增加收费,事实并非如此。我市用电是非常紧张的,对限制用电,群众往往意见很大。双城地区超负荷的现象特别突出。
尽管我市农电管理单位是完全按照国家电价政策执行的,但上述情况反映了我们农电管理工作做得还不够细致,我们要努力加以改进。今后,我们准备动员群众以农户为单位安装照明用电计量电度表,逐步做到合理负担,收费公平。
甘肃武威市水利电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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