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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和苏联政府一九八六年交换货物和付款议定书在京签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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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24
第4版()
专栏:

中国政府和苏联政府一九八六年交换货物和付款议定书在京签字
新华社北京1月23日电 中国政府和苏联政府1986年交换货物和付款议定书今天下午在北京签字。同时,双方就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同苏联五个加盟共和国等地区开展边境贸易换了函。
中国政府贸易代表团团长、经贸部副部长王品清和苏联政府贸易代表团团长、外贸部第一副部长根·基·茹拉夫廖夫代表各自政府在议定书上签字。根据议定书,中国供应苏联的主要货物有:有色金属、大豆、玉米、花生仁、鲜冻肉和肉类制品、水果、纺织品、轻工业品等;苏联向中国供应的主要货物有:有色金属、钢材、生铁、尿素、汽车、木材、飞机等。
经贸部部长郑拓彬、苏联驻华大使谢尔巴科夫出席了签字仪式。签字仪式前,郑拓彬会见了苏联政府贸易代表团。
苏联政府贸易代表团将于明天离京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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