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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需要社会化服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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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25
第2版()
专栏:农村经济论坛

农民需要社会化服务
肖万钧
“盼的是致富,要的是服务。”这是目前农民普遍的强烈的呼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先后进行了经营体制改革和购销制度改革。集体经济的大锅饭,农副产品的统派购制度这两个农民在发展商品生产中的主要束缚,都在改革的浪潮中被冲破了。现在,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迫切需要的是信息服务、购销服务、科技服务、信贷服务等社会化服务。而现在农村一个突出的矛盾是,面对越来越迫切的需要,社会化服务的机制和组织却远未形成。从河北省的情况看,旧的经营模式打破后,不少村庄合作经济的服务职能没有充分发挥。与农村有关的国营企事业单位和经济管理机构如何改革?端铁饭碗的人员如何自觉地为打破大锅饭的农民服务?这些难题还远未解决。有的农民蹲在地头发愁,躺在炕头发愁,不知搞什么商品生产有销路,能赚钱。他们反映,过去捆着走不动,现在放开不会走。由于信息不灵造成的盲目生产、流通不畅造成的买难卖难、技术落后造成的经济效益低,在农村随处可见。普遍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发展社会化服务,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农村深入改革的重要内容。
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应根据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民需要什么服务,就搞什么服务,不要一哄而起搞一个模式。服务组织的形式、内容应多样化,可以是某种生产环节的服务,也可以是某些流通环节的服务,可以是围绕某项产品某个行业的系列化服务,也可以是提供多项服务内容的综合性服务。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逐步形成村、乡、县多层次,国营、集体、个人多成分的服务网络。办好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关键是选拔热心为农民服务的干部。农村整党应重点解决这个问题。有条件的乡镇,可围绕当地的主产业,建立专业性服务组织,为商品生产提供系列化服务。驻乡农技站、农机站、畜牧兽医站、经营管理站等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改革管理体制。要使乡一级政权组织和职能部门协调各企事业单位,为发展本乡商品生产服务。
县级综合改革,应根据本县的经济优势、需要发展的重点行业,设置管理、协调、服务机构。这些机构,应精简行政人员,增强服务职能,逐步由行政管理型转为经营服务型。上级有关部门应满腔热情地支持县级改革,不宜强调上下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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