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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犯罪看官僚主义的危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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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26
第4版()
专栏:

从经济犯罪看官僚主义的危害
本报评论员
最近一个时期,报纸、广播报道了一些经济犯罪案件、特别是诈骗案件,有的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令人震惊。有些地区、单位的领导干部官僚主义严重,使犯罪分子阴谋得逞,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严重危害,应当引起我们的极大重视。
各种诈骗活动尽管给人种种假象,但是经不住认真的考查,只要下功夫调查研究,便不难戳穿。有些领导干部就是不调查不研究,对违法犯罪分子丧失了警惕,以至干了助纣为虐的蠢事。杜国桢施展骗术,把自己乔装成一个“财神爷”,进行犯罪活动。福州市郊区政府、福建省总工会以及中国银行福州分行信贷科等单位的领导干部,不作任何调查研究,就轻信杜的谎言,为其投机诈骗大开“绿灯”:或同意与他联营,给他办理开业手续;或出力为他吹捧,给他提供犯罪活动场所;或凭假供销合同贷给资金,等等。杜犯在短短数月内弄到两亿多元,应该说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官僚主义的帮助。
许多事情如开业登记、银行贷款、出口贸易等,我们国家都有明文规定。有些领导干部就是有章不循,不按规定办事,严重失职、渎职。诈骗犯何家庆要湖北省蒲圻县城北区区委书记给他办理轧钢厂的营业执照。按规定,开办工厂必须有资金、原料、厂房设备、能源保证等等。但他一无所有,怎能批准“轧钢厂”开业?可是经过城北区领导人四处活动,县委一位负责干部竟强令县工商局给办了营业执照。何家庆就利用“轧钢厂”这块招牌,先后骗取货款一千八百多万元。
用人首先问政治,这是我们历来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可是一些领导干部把这一原则置诸脑后,对所用人员疏于考察,不仅错把品质恶劣的人、甚至犯罪分子当好干部,而且在群众反映这些人有严重问题之后,仍然不予理会。北京市大兴县原庞各庄邮政支局负责人李长兰,从1973年到1981年,利用工作之便,先后贪污四万多元,不但没被察觉,而且被评为县、市邮局系统的“先进工作者”和大兴县的“优秀党员”,被提拔为县邮政局副局长。有人曾提出她花钱大手大脚可疑,有关领导毫不在意,实际上对她的犯罪活动起了庇护作用。几乎所有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特别是重大诈骗案件的材料都说明,用人不问政治,在不少地区和部门,特别是经济部门,是一个相当突出的问题。
官僚主义是一种顽症,克服官僚主义,不下决心不行,有决心而无有力措施也不行。我们反官僚主义反了多年,有些人仍然我行我素,照样做官当老爷,对党和人民的事业缺乏起码的责任心,有的甚至严重渎职。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有些党政领导机关处理官僚主义决心不大、措施不力。近年来,这种现象并不少见:有的干部犯了严重的错误,但是对他们处理很不严肃,有的给一点轻微处分,有的只是批评教育了事,对其中因严重渎职而构成犯罪的,也很少追究刑事责任,往往以党纪、政纪处分代替法律制裁。对犯一般官僚主义错误的,重于教育、批评,这是对的;对于犯严重官僚主义错误,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则必须按党纪、政纪、国法处理,该开除党籍的开除党籍,该撤职的撤职,对其中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振聋发聩,使那些玩忽职守的人知所警惕,使广大党员干部和一切国家工作人员克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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