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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赞成有偿扶贫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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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27
第2版()
专栏:我说经济改革

我赞成有偿扶贫办法
张满文
将扶贫办法由无偿扶贫改为以有偿扶持为主,这项改革,我举双手赞成。
过去的无偿扶贫有许多弊病,主要是容易搞平均主义、治表不治本,甚至扶出了好吃懒做的人。以索县为例,1980年以来一直作为全区的重点扶贫县,国家给我们这个二万五千多人的贫穷县拨扶贫款累计一百三十多万元。但由于搞无偿扶贫,效果较差。有一个时期,从区到乡、村和群众,都争扶贫款、物。而扶贫款又主要用于解决贫困户的买粮、穿衣、住房等,只解燃眉之急,毫无长远之计。因扶贫物资不要钱,某乡曾平均分发,有人误认为:反正是国家给的,理当人人有份。更严重的是有人好吃懒做照样能得到扶贫款、物,滋长了“等、靠、要”的思想,扶贫款、物远远没有起到应该发挥的作用。
去年以来,索县县委、县政府根据全国扶贫扶优工作会议精神,遵照上级指示,积极改革扶贫办法,实行层层签订合同,以有偿扶持为主。经过反复调查研究,把贫困户中愿勤劳致富、有可行计划的户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将自治区下达的二十万元扶贫款用于扶持五十户,着重发展畜牧业、加工业、养殖业和民族手工业。然后,地区、县、区、乡、村及扶持户层层签订为期三年的合同,规定扶贫款有偿60%,并定下利用扶贫款发展商品经济增加产值的指标和每年偿还扶贫款的比例,强调扶持措施一定要因地因户制宜,使扶持对象通过自己的劳动增加收入,治穷致富。这项改革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与无偿扶贫相比,确实有利于真正发挥扶贫款应有的作用和效益,很值得推广。
(注:作者是西藏自治区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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