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8阅读
  • 0回复

法律保护了他们的爱情——一对苗族青年争取婚姻自由纪实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27
第4版()
专栏:

法律保护了他们的爱情
——一对苗族青年争取婚姻自由纪实
张智勇 田永进
1985年6月2日上午,一个步履蹒跚、遍体鳞伤的中年农民,走进贵州省务川县人民检察院,向检察机关倾诉了自己遭受伤害的原因。
他叫余胜文,是务川县石朝乡中寨村苗族农民。1985年5月25日清晨,他和两个弟弟正准备出工,十几个手持棍棒、绳索的人突然气势汹汹地破门而入,借口他为本乡苗族男青年黄维太与苗族女青年张祥香自由恋爱成婚帮了忙,将他们兄弟三人捆绑起来,棍棒拳脚交加地进行毒打,他们三人被打得皮开肉绽,他被打昏过去四个多小时。行凶者是张祥香的父亲张泽树等。检察机关立即将余胜文送医院检查伤情和住院治疗。
正当余胜文住院期间,6月25日,苗族女青年张祥香也来到务川县检察院,声泪俱下地控告了父亲张泽树强迫包办婚姻的行为。
张祥香所在的务川县是一个偏僻贫瘠的山区,交通、文化、经济都比较落后,封建风俗习惯也比较多。1983年,十八岁的张祥香经媒人介绍,父亲让她与本村一个姓田的青年谈恋爱。张祥香在接触中,感到这个青年不是自己所爱的人,便向父亲提出不再与田来往的要求。不料父亲张泽树态度非常蛮横,定要女儿与田往来。不久,张泽树背着女儿收下了男青年家送的礼物。根据当地习惯,女家收礼就意味着接受婚约。1985年2月,男家第二次送礼。张祥香得知后,再次向父亲和哥哥表明:“到时候就是把我砍成肉绺绺,也不出嫁!”按理说,张泽树这时该认真考虑一下女儿的意见了,可是他不仅没有这样做,反而与男方商定:五月初五送第三次礼,五月十五拜堂成亲。
张泽树哪里知道,女儿与本乡青年黄维太自由恋爱已半年了。姑娘悄悄找到黄维太,表白了自己追求婚姻自由的坚定信念。这对青年当下约定用实际行动来反抗包办婚姻。
就在婚期快要来临的一个晚上,张祥香乘着夜深人静离开了家门,在黄维太请来帮忙的余胜文等人护送下到了黄家。当夜,这对包办婚姻的叛逆者山盟海誓永不变心。
张祥香出逃的翌日早晨,张泽树起来不见女儿踪影,急得四处打听搜寻。当他打听到女儿在黄维太家时,便邀集张姓家族十人,手执棍棒绳索团团围住黄家,将黄维太和张祥香从卧室内拖了出来,直到把黄维太打昏后,才押着赤着双脚的张祥香返家。张祥香走了十多里山路,到家时双脚已鲜血淋淋。
张祥香被押回家后,即被喝令跪下交待。起初,张祥香还守口如瓶,后来实在挨打不住,被迫说出了余胜文等人协助黄维太把她接走的实情。
第二天,灾难落到了余家兄弟三人头上。在打伤余家兄弟三个多小时后,暴徒们再度持械闯进黄家,砸坏了打米机,造成附近村寨的稻谷一时无处加工。
张泽树强令女儿继续与田姓青年保持婚约。张祥香在一个赶场天,一口气跑到黄家,两人匆匆带上钱粮,逃到德江县城附近的一个瓦厂。刚住下几天,又听到张泽树放出话来:“抓住二人,非活埋不可!”吓得他们战战兢兢,东躲西藏,流浪于德江、务川等地。最后,钱尽粮绝,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张祥香步行一百多里路,到县检察机关哭诉了自己的不幸遭遇。
务川县检察院查清了案情,决定将张泽树等人逮捕法办。去年8月8日,石朝乡政府利用赶场天召开数千人大会。会上,政法机关和乡政府就此案向广大群众进行了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
去年11月,张泽树等几名罪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张泽树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流落他乡一个多月的黄维太、张祥香回到了自己的家园。在法律的保护下,他们终于冲破了包办婚姻的牢笼,建立了幸福的家庭。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