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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扎实实发展企业横向联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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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28
第2版()
专栏:述评

扎扎实实发展企业横向联系
本报记者 刘国胜
年前,在北京怀柔召开的全国经济技术协作工作会议上,代表们预测:1986年将成为我国横向经济联合年。在新的一年里,怎样使这种横向的经济联合得到持续、稳步的发展,这是一个需要认真加以研究的课题。
联合必须自愿,这是最重要的前提。事实证明,这种出自各方需要的自愿互利的联合,最有生命力,能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东风汽车工业联营公司的同志说:“实现自愿联合的关键是政企职责分开,主管部门不要直接插手组织公司。”这是十分正确的。过去,我们一直把企业当做行政下属的单位来管理,企业成了行政机构的附属物,政企职责不分,以政代企,使企业丧失活力。早在五十、六十年代,我国曾组织过地区经济协作,搞过支援内地的建设,但是,相当多的项目效果不好。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不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而是单纯靠行政命令。现在,一些机关和部门仍直接管理着工厂企业的大量具体业务,包揽着许多事务。虽然中央一再强调实行政企职责分开,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左顾右盼,不肯“放权”,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例如,把技术上经济上互不相干的单位硬捏合在一起搞“联合”;借口客观控制用各种行政手段来限制联合体发展;采取“抽肥补瘦”或与联营企业争利的办法,把联营公司与联营厂重新变成行政隶属关系、吃“大锅饭”,等等。事实上,用行政命令手段组织起来的联合体,只能扩大政企之间的矛盾。有的地方和部门利用联营形式把亏损大、生产能力差、设备落后的企业,硬推给基础较好的企业,谓之曰“联合”。这样做,势必产生离心力,使联营流于形式,甚至使矛盾激化。
并非所有企业只要开展联营就能达到理想的目的,有的搞得不好,反而会背上包袱。企业的联合有它内在的客观规律。需要充分利用资金、价格、利润、信贷、合同等经济杠杆和经济手段,自下而上、平等互利地组织相互之间的生产、经营、开发和分配。应当看到,由于我们的企业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平等自愿联合的,在联合过程中,企业完全能够找到和选择一种适合自己发展的有效组织形式。他们懂得,产品是企业联合的纽带和基础,质量是产品的生命,没有质量也就没有联合的可能,因而能自觉调整各联营厂产品的发展方向,理顺各厂间的内部关系,进行技术改造,更好地发展专业化协作。
在企业保持原有的隶属关系、财政渠道、所有制性质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用经济关系组织起各种联合体,既保证了联营企业的相对独立性,又能随着各方面条件的成熟而“水到渠成”,逐步发展成有相当实力的经济实体。但这种横向联合经济需要社会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为促进这种联合的发展创造必要条件。例如,在不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规模的前提下,对于市场有需求、经济效益显著的协作和联合项目,在信贷资金上需要给予必要的支持;为鼓励技术转让的发展,有利于推动技术进步,可否将免征所得税的限额放宽一点;以及加强、完善横向经济活动的法律保障等。
当前,横向经济联合发展的势头很好。但要落到实处还要多做扎扎实实的工作。切不可忘记一哄而起和搞形式主义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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