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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决定 乡卫生院增加预防保健人员 适应乡镇企业需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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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29
第1版()
专栏:

卫生部决定
乡卫生院增加预防保健人员
适应乡镇企业需要
本报讯 记者白筠报道:从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上获悉,为了适应乡镇企业发展、预防保健任务随之增加的新形势,卫生部决定:乡卫生院要适当增添经过专业训练的预防保健人员。预防保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业务经费将逐步做到由卫生事业经费中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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