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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违法要严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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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29
第2版()
专栏:短评

公职人员违法要严惩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出租出借银行帐户的违纪行为,这件事很有教育意义。
一个时期以来,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哄抬物价、走私行骗,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干扰了经济改革的顺利进行。这些人为什么能得逞?一个重要原因,是某些单位的公职人员为他们大开绿灯,提供方便。这种情况不仅广东省有,其它地方也有,有的为违法分子提供银行帐户,有的为用户提供假发票,通同作弊,欺骗国家。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搞活经济的目的,是为了迅速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但是,确有一些公职人员经不起金钱诱惑,主动出借、出卖国家给予的神圣职权,以求从中得到一点油水。
维护国家财产、资金不受侵害,必须严厉打击非法谋取暴利的经济犯罪分子,同时惩处那些为分“一杯羹”而向经济犯罪分子提供方便的公职人员。这是改变社会风气所不应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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