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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宜昌县供销联社试行四项改革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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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29
第2版()
专栏:

学习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宜昌县供销联社试行四项改革措施
本报讯 湖北省宜昌县供销联社学习中央1986年一号文件精神,决定从今年1月起试行四项改革措施。这四项措施是:
改革资金结构。决定采取扩股、单项集资等办法,同农民以及社会各部门联合兴办工业、商业、服务业和各种专业合作社。计划年内扩股集资占整个资金的40%。
改革组织形式。县联社在考核所属公司正副经理人选时,征求农民意见;县联社内部的机构设置,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供销社系统的用工制度继续推行招聘合同制,完善考试、考核、审批制度。组织多种形式的评店、评职工、评领导活动,不称职的及时解聘和罢免。
改革县联社与基层社的关系。供销社由官办改为民办后,县联社与基层社的关系由过去单一的行政管理关系改为管理、经营、服务关系。县联社的立足点放在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完善合作制上,同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在供销系统内,进一步推行和完善“专业划细、核算划小”的管理办法,县联社负责理顺与所属公司、公司与基层社的关系,实行统筹业务,联合兴办基层社无力兴办的事业。
改革经营方式。进一步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发展跨地区、跨行业联营。农副产品实行分购联销,基层社以购为主,县公司以加工、储藏、销售为主。工业品实行联购分销,本着让利于基层的原则,县联社实行公司与区社、区社与基层社联合购进,分散销售。同时,还试行代理制的经营方式,为系统外企业和个人代购、代销、代加工,只取合理的手续费和加工费。
(杨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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