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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群众宣讲法律常识 华东政法学院义务宣传队受到欢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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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2-01
第4版()
专栏:

  向群众宣讲法律常识
  华东政法学院义务宣传队受到欢迎
据新华社上海1月31日电 华东政法学院师生运用法律知识讲座、开设法律咨询站和组织“巡回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先后到浙江、江苏、安徽等地进行普及法律知识的教育,成为华东地区一支深受群众欢迎的义务法制宣传队。据统计,从去年7月以来,已有十二万八千多名群众受到了法律常识的教育。
去年暑假,经济法系、法律系十名学生组成的法制宣传小分队在教师带领下,来到江苏省无锡市郊区蠡园乡向十九个自然村的农民宣讲宪法、刑法、婚姻法等法律知识。“出嫁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她有什么权利分父母留下的财产?”一位四十出头的男子汉,气鼓鼓地找到正在陆家村法律咨询站服务的该院学生。接待他的小聂和小沈告诉他,国家新近颁发了《继承法》明文规定“男女有同等继承权”、“保护妇女、老幼继承权”等条款。他俩反复阐明道理,帮助这位中年人提高了认识,终于使一件闹了三年多的房产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前不久,在安徽省农村宣传法制时,他们发现该省怀宁县金高新艺厂曾同东北一家工厂签订了一项提供价值四万余元的塑料内包装的“经济合同”。对方厂按时收货后,却以种种借口不肯付款,致使该厂生产处境十分困难。前来宣传法制知识的该院学生小胡主动提出担任新艺厂处理这项经济合同纠纷的代理人,并冒着严寒到东北调查。在当地司法部门支持下,小胡向对方工厂领导宣传《合同法》的有关条文,指出违约应负的法律责任,最后使对方厂如数付给新艺厂应得的货款。
华东政法学院师生们除进行普及法律常识宣传外,还挑选了一百五十多名优秀教师和研究生给纺织、仪表、手工业等八个工业局和长宁、徐汇等区举办的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讲课,系统讲授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合同法、经济法等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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