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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吉林省鼓励农民种好粮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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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2-02
第2版()
专栏:

  贯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吉林省鼓励农民种好粮食
新华社长春2月1日电 (记者辛明华)记者从最近结束的吉林省农村工作会议上获悉,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学习贯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决定采取一系列鼓励性政策措施,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力争今年全省粮食生产恢复到灾前水平,推动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这些政策措施主要是:
调整粮食收购价格。今年合同定购的大豆,恢复原来较优惠的收购价,水稻、小麦按“倒二八”比例计价;玉米仍然按“倒三七”比例计价,可供出口的玉米,继续实行价外补贴。定购合同外的玉米、水稻、小麦收购价格随行就市,市场粮价高时,则按高于比例价收购,最高不超过原来的超购价。这样,农民种粮收入将有所提高。
保证用于粮食生产的贷款及时投放,适当放宽受灾户和贫困户的贷款条件。由于1985年受灾,农民恢复生产的自有资金严重不足。省人民银行和农业银行在上年少回收贷款的情况下,多方筹集,使今年农业贷款仍可保持1985年净投放金额,并优先保证今年春耕生产所需资金。
此外,还实行平价优质化肥与定购粮挂钩。今年春播前卖给农民的氢铵化肥一律降价出售。今年还将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民代国家储粮食数量,适当提高农民代国家储粮的报酬。
吉林省是我国商品粮重要产区,去年因洪涝灾害,粮食减产。党中央、国务院对吉林省粮食生产非常重视,要求吉林省把粮食生产尽快恢复到灾前水平。今年,国家在吉林省定购的粮食数量约占全国十分之一,出口玉米占全国60%。粮食生产任务十分艰巨。吉林省委、省政府对今年粮食生产进行了认真研究,做了大量扎扎实实的工作,各项生产准备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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